1.项目名称:纳雍乡顺山村2025年太阳能路灯安装项目
2.项目编号:GF-NY
3.项目建设内容:采购太阳能路灯100盏。(详见采购文件第二章第二节)
4.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财政资金,已落实
5.项目建设地点:纳雍乡顺山村
6.项目建设期限:20日内
7.预算金额:叁拾万元整(¥300000.00元)
8.招标控制价(最高限价):叁拾万元整(¥300000.00元)
9.其他事项(如现场踏勘等):自行踏勘
10..招标方式:竞争性谈判
11.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以下资料:
1.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需加盖公章);
1.2 具有履行合同所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证明材料:
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承诺函;(自拟格式,需加盖投标人公章)
1.3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 2023年度或2024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或提供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承诺函。(需加盖投标人公章)
1.4 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提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有效证明材料(提供2024年6月至今任意3个月的纳税证明和社保缴纳证明)或承诺函;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保的,须出具有效的证明材。(加盖投标人公章)
1.5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提供在信用中国及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上查询,确保在本项目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期之前,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函。若供应商被发现列入上述名单之一,并且相关信用惩戒期限尚未届满,将取消其投标资格,并由其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及后果。(自拟格式,加盖投标人公章);
1.6 法定代表人投标的,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身份证复印件;授权代表投标的,提交法定代表人针对本项目的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均需加盖投标人公章)
1.7 提交投标保证金缴纳证明凭证或保证金承诺函(承诺函格式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格式范本)。
1.8 中小企业声明函
1.9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自拟格式,加盖投标人公章);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非中小企业不得参与投标。本项目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建筑业(依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中小企业)。
3.特殊资格要求:提供具备实施项目能力(市政公用工程)的证明文件:对应主管部门颁发的准许执业的证明文件或营业执照,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三、获取竞谈文件
3.1凡有意参加的潜在投标人,请于2025年09月05日至2025年09月09日获取竞争性谈判文件。
文件费:500元整,售后不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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