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吴忠卷烟厂生产辅助业务外包-卷包车间生产辅助项目,招标人为湖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吴忠卷烟厂,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范围:吴忠卷烟厂卷包车间生产辅助业务外包,包括人工装箱、临时人工加嘴棒、人工(出)喂丝。
2.2 服务期限:2025年1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
2.3 服务地点:湖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吴忠卷烟厂
2.4 最高投标限价(含税总价):陆拾玖万柒仟贰佰肆拾捌元整(¥697,248.00元)。
本项目同时设置最高含税投标单价限价,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能力,并具备以下资格要求:
(1)资质要求:投标人是在中国境内办理了工商注册的能够承担民事责任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
(2)财务要求:提供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24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审计报告应当包含报告正文、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审计报告无拒绝或否定意见。(2025年1月1日后成立的投标单位,可不提供)。
(3)信誉要求:投标人须提供其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中国人民银行提供的《企业信用报告》(柜台查询、自主查询均可),资信证明或企业信用报告须为开标时间前3个月内出具,资信证明或《企业信用报告》无不良记录。。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其他要求:
(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投标人法定代表人亲自签署投标文件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他人签署投标文件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3)投标人提供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企业基本存款账户编号。投标人不以基本账户为一般业务结算账户的,还须提供一个合法账户开户银行名称、账户名称及账号。该账户和账号为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时约定的招标人向中标人支付合同款项的唯一账号(所提供的账户必须与供应商名称一致)。
(4)投标人提供《投标人守法诚信承诺书》。
(5)投标人提供《投标人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承诺书》。
3.4 投标人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投标文件中提供网站查询截图,开标现场复核,复核结果与投标文件提供的截图不一致时以复核结果为准)
对下列情形,招标人依法否决其投标资格,直至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1)被列入烟草行业和湖南中烟不良行为供应商,且在禁止期内的。(2)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且在有效期的;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和“经营异常名录”,且在有效期的。(3)被国家有关行政监管部门取消其投标资格,或被一定期限内禁止参与新采购活动的。(4)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前三年生效的刑事判决书、裁定书,认定供应商存在单位行贿行为,或单位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存在行贿行为的(1.行贿认定数额在100万元以内,行贿行为认定期限在开标之日近一年内的;2.行贿认定数额在100(含)-500万元,行贿行为认定期限在开标之日近两年内;3.行贿认定数额在500万元及以上的,行贿行为认定期限在开标之日近三年的)。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09月10日,每天8:30~11:30,14:30~17:00……领取招标文件。
5.2 招标文件售价:每套售价300元人民币。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方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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