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新建4.2万吨粮食仓储设施项目-600吨/日粮食烘干设施土建工程 已由项目审批/核准/
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 , 招标人为 江苏省农垦米业集团有限公司三河分公司 。本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 公开招标。
二 、 项 目 概 况 和 招 标 范 围
规模: 工程规模:约375万元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新建4.2万吨粮食仓储设施项目-600吨/日粮食烘干设施土建工程
三 、 投 标 人 资 格 要 求
新建4.2万吨粮食仓储设施项目-600吨/日粮食烘干设施土建工程:
3.1、投标人资质类别和等级:需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
级及以上施工资质的独立法人资格,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等方面
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业绩要求:投标人2021年1月1日以来(以竣工时间为准)承担过本次招标最高投标限价
的50%及以上的类似业绩(类似业绩指烘干线土建工程施工业绩);
业绩证明材料必须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直接发包项目可不提供中标通知书,但须提
供发包人出具的加盖单位公章的直接发包证明,如有)、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三者缺一
不可,要求:竣工验收证明须有建设、设计、监理、施工四方盖章,缺一不可;业绩的计算
日期以竣工验收证明签署时间为准;提供的材料内容不全或扫描件不清晰的不予认可,不满
足本条要求的不予认可,业绩原件扫描件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
3.2、拟选派项目负责人资质等级: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①二级及以上建筑
工程建造师资格②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投标截止时间前一日24点前无在建
工程。
注:证书需符合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2023)第5号、第26号文相关要求。
3.3、投标申请人须保证项目负责人及代理人均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并确保从投标截
止之日当月向前连续6个月均已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例:如开标日期为2021年7月的某一
天,则投标单位需保证以上人员2021年1-6月养老保险均在本单位缴纳)。投标时无须提供
证明材料,如有质疑或招标人要求,再按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招标人严禁挂靠单位参与本工程的投标。如在招投标过程中发现以他人名义投标
并中标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没收其全部投标保证金等。3.6、目前正在三河农场承建工程项目,已超过合同工期仍未竣工单位,本次不接受投
标。
本项目 不 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 、 招 标 文 件 的 获 取
获取时间: 2025-09-03 18:00到2025-09-23 23: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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