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2025年市区道路交通安全设施维护整改提升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00.00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1920169.00元
采购需求:
2025年市区道路交通安全设施维护整改提升项目,具体内容详见磋商文件中的项目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服务费累计达到中标金额或服务期满一年,合同自行终止。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资质条件:
(1)供应商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2)供应商具备有效的公路交通工程(公路安全设施)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3)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供应商拟派项目负责人资格:
(1)拟派的项目负责人系已在供应商单位注册并具备有效的公路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2)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仅限于以下情形:
①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缴纳社会保险;
②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③在其他企业担任法定代表人。
(3)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注:以上在建工程是指在其他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职务。此项评审方式为承诺制,以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签署的《无在建工程承诺书》为准)。
(4)供应商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近三个月内任意1个月,不含磋商当月);其他要求:应载明缴费单位名称、姓名、缴费时间,并盖有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不能提供养老保险缴纳证明的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军事管理机构、事业单位等的人员、须由所在单位上级人事主管部门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退休人员(不超过65岁)提供退休证明以及劳务关系证明(如劳务合同等)。
3、其他要求:
(1)动态考核:评标当日,投标供应商投标所用资质核查结果为不达标的,视为投标供应商资质条件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或不满足采购文件规定的资格条件。中标公示期间,中标候选人投标所用资质核查结果为不达标的,视为其资质条件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动态监管不合格资质查询网址:http://49.77.204.6:17001/Website/#/compQuery/enterInfoQuery
4、供应商不得有以下禁止投标的情形:
(1)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2)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自磋商文件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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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培
电话:010-53658120
手机:13718359801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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