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招标条件
陕西榆林能源集团郭家滩矿业有限公司水处理药剂采购已具备采购条件,经陕西榆林能源集团有限公司批准,现对该项目实施公开采购活动,公开邀请合格投标人参加本项目采购竞争。
1.2招标方式:自愿招标
1.3寻源方式:公开寻源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项目招标内容和范围:详见招标文件招标需求 。
2.2项目交货期为: 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中标人接到招标人送货通知后,根据通知需求的药剂数量七日内送货到榆林市榆阳区孟家湾乡马大滩村郭家滩矿业有限公司东厂区临时水处理站。 。
2.3项目交货地点位于 招标人指定地点。
2.4质量要求标准如下:符合国家、行业相关规定及采购人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正式注册并具有有效独立法人资格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书;
投标人为具备提供本次货物的生产厂商或代理商,代理商投标的须持有针对投标产品的制造商授权书(同一品牌只能授权一家供应商;且同一品牌的制造商与代理商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3.2、财务要求: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完整的2024年度审计报告(包括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其附注等),成立时间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交自成立以来至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其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其他组织和自然人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财务报表;
3.3、业绩要求:投标人须提供近三年类似项目业绩不少于1份(提供合同扫描件,合同内容应包括首页、主要工作内容或技术协议、合同签字/盖章页等关键信息。对于提供合同或证明材料不清晰、信息不全,字体有明显修改,母子公司业绩互相借用等现象,视为无效业绩,投标人不能将与其有隶属或组织关系的母公司、子公司或参股关联公司的业绩作为自己的业绩。)
3.4、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资产未被接管和冻结,此项仅要求提供承诺书;
3.5、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本项第(1)-(4)投标人须提供企业信誉承诺书,第(5)项投标人须提供信誉截图)
(1)与本项目其他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
(2)与本项目其他投标人存在直接控股关系。
(3)与本项目其他投标人存在管理关系。
(4)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存在以下严重不良情形:
① 被本项目所在地省级以上行业主管部门依法暂停、取消投标或禁止参加采购活动的。
② 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③ 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情形的。
④ 根据公司投标人管理要求,被禁止参与采购活动且处于有效期内的。
(5) 投标人不得列入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xinyongfuwu/shixinheimingdan)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不得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近三年(2023年1月1日至今)有行贿犯罪记录(被执行人包括投标人、法定代表人)。
3.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均按否决投标处理。
注: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资格审查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的方法对投标人资格进行审查,资格评审的条件、标准、方法详见招标文件。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获取时间:从2025年09月03日08时00分至2025年09月07日18时00分(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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