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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能嘉兴1号、浙能嵊泗2号、浙能台州1号、江苏竹根沙(H2#)海上风电场安全监测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日期:2025-09-03 收藏项目
一、本次招标内容

(1)浙江嘉兴1号安全监测服务项目:

1.74台风机安全监测系统运行和维护服务(包括塔筒姿态监测系统)工作,每月按时对监测数据进行分析编制月度报告,年终时根据本年度的月度报告编制本年度报告,工期为25个月;当发生台风、地震等特殊情况影响过后,需出具一份监测报告并对海上安全监测设施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及时修复或更换损坏的设备。

2.37台高桩承台风机不均匀沉降测量,每台4个水准点位,每年按二等水准测量标准测量一次,共74台次。

3.74台风机牺牲阳极电位人工检测,每半年人工检测一次,共296台次。

4.海上升压站不均匀沉降监测,共4个水准点位,每年按二等水准测量标准测量一次,共2座次。

5.陆上计量站建筑物基础沉降监测,共计66个监测点位,每年按二等水准测量标准测量一次,共132点次。

6.安全监测设备设施的维护、更换,沉降监测基准点及沉降点布设、修复、更换等。

(2)浙能嵊泗2号安全监测服务项目:

1.63台风机安全监测系统运行和维护服务工作,每月按时对监测数据进行分析编制月度报告,年终时根据本年度的月度报告编制本年度报告,工期为24个月;当发生台风、地震等特殊情况影响过后,需出具一份监测报告并对海上安全监测设施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及时修复或更换损坏的设备。

2.31台高桩承台风机不均匀沉降测量,每台4个水准点位,每年按二等水准测量标准测量一次,共62台次。

3.63台风机牺牲阳极电位人工检测,每半年人工检测一次,共252台次。

4.海上升压站不均匀沉降监测,共4个水准点位,每年按二等水准测量标准测量一次,共2座次。

5.安全监测设备设施的维护、更换,沉降监测基准点及沉降点布设、修复、更换等。

(3)浙能台州1号安全监测服务项目:

1.40台风机和1座海上升压站安全监测系统运行和维护服务工作,每月按时对监测数据进行分析并编制月度报告,工期为21个月;编制2期安全监测年报(第一期为12个月,第二期为9个月);当发生台风、地震等特殊情况影响过后,需出具一份监测报告并对海上安全监测设施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及时修复或更换损坏的设备。

2.1座陆上集控中心沉降监测(含4个基准点和38个沉降点),4个基准点每年按一等水准测量标准测量2次,共计4次;38个沉降点每年按二等水准测量标准测量2次,共计4次。

3.1座海上升压站不均匀沉降监测(4个几何水准测点),每年按二等水准测量标准测量2次,共计4次。

4.海缆登陆段电缆沟基础沉降监测(含3个基准点和24个沉降点),3个基准点每年按一等水准测量标准测量2次,共计4次;24个沉降点每年按二等水准测量标准测量2次,共计4次。

5.安全监测设备设施的维护、更换,沉降监测基准点及沉降点布设、修复、更换等。

(4)江苏竹根沙(H2#)安全监测服务项目:

1.67台风机安全监测系统运行和维护服务工作,每月按时对监测数据进行分析并编制月度报告,工期为19个月;编制2期安全监测年报(第一期为10个月,第二期为9个月);当发生台风、地震等特殊情况影响过后,需出具一份监测报告并对海上安全监测设施进行一次全面检查。

2.1座海上升压站不均匀沉降监测(4个几何水准测点)及腐蚀观测,每季度按二等水准测量标准测量1次,共计6次。

3.1座海上升压站和67台风机牺牲阳极电位人工检测,每半年人工检测一次,共204台次。

4.安全监测设备设施的维护,沉降监测基准点及沉降点布设、修复等(设备损坏需更换产生的费用及备品备件费用不包含在江苏竹根沙(H2#)安全监测服务项目招标范围内)。

详见技术规范书。

二、投标资格条件、要求

1.是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2.投标人在浙江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公司存在“不良行为”,被列入浙能集团供应商“黑名单”或作“暂停使用”处置的,且该处置仍在有效期内,不得参与本标段投标。

3.拟派项目负责人被列入“人员黑名单”的,且该处置仍在有效期内,不得作为本标段项目负责人。

4.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被列入“人员黑名单”的,且该处置仍在有效期内,该投标人不得参与本标段投标。

5.近三年内被列入国家应急管理部(查询网址为:https://www.mem.gov.cn/fw/cxfw/xycx/)认定的安全生产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且有效期结束时间晚于投标截止日的,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6.投标人须需同时满足①和②全部资质要求:

①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

②工程设计综合乙级及以上或工程设计发电行业(风力发电)乙级及以上资质。

7.投标人自2022年7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须至少具有2个海上风电场安全监测的合同业绩【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合同复制件(合同复制件至少包含首页、签字盖章页和能体现签约日期、施工范围等内容的关键页面)。若投标人提供的合同业绩为EPC总承包合同,则须同时提供投标人为其中安全监测项目实施主体的证明文件】。

8.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需同时满足①和②和③全部资质要求:

①项目负责人应具备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②自2022年7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须至少具有1个海上风电安全监测项目负责人的经历【证明材料:须提供合同复制件(合同复制件至少包含首页、签字盖章页和能体现签约日期、施工范围、项目负责人姓名等内容的关键页面),若合同中无项目负责人姓名,须提供对应的验收证明或用户证明等有盖章的证明材料(须含工程名称、项目负责人及单位名称)】。

③投标人须提供拟任项目负责人近期在投标单位缴纳6个月社保证明。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 

三、招标文件出售时间:2025年09月03日 09时00分至2025年09月09日 17时00分。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元,售后不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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