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开封市顺河回族区新宋路、汴京路、中兴路、宏达大道排水管网建设项目,已由开封市顺河回族区发改委文件汴顺发改【2025】44号(项目代码:2502-410203-04-01-737089)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开封市顺河回族区城市管理局(开封市顺河回族区城市综合执法局),资金来源为国债资金+区级财政配套资金,项目资金已落实,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对该项目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
二、 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开封市顺河回族区新宋路、汴京路、中兴路、宏达大道排水管网建设项目
2.2项目编号:(请登录)
2.3资金来源:国债资金+区级财政配套资金
2.4建设地点:开封市顺河回族区
2.5建设规模及内容: 雨污水管网、检查井等。其中新建 DN500-DN1000HDPE双壁波纹管污水管3.8666公里、混凝土污水检查井106座。新建DN300-DN800雨水管道1.483公里、2200x1200 砖砌体矩形雨水管渠0.675公里、混凝土雨水检查井113座(具体以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图纸为准)。
2.6项目总投资额:4800万元;
2.7质量要求:合格
2.8 监理服务期限:随施工工期及缺陷责任期
2.9标段划分:本项目共2个标段,1个施工标段,1个监理标段。
监理标段:开封市顺河回族区新宋路、汴京路、中兴路、宏达大道排水管网建设项目监理
2.10招标范围:
监理标段:施工阶段及缺陷责任期阶段的监理及服务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3.监理标段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3.2.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或监理综合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监理能力。
3.3.项目总监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总监须具有建设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
3.4.社保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总监、委托代理人须是本单位在职人员,在本公司缴纳社会保险(提供按时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以社保部门出具的社保查询清单为准,需社保部门盖章或网上查询网页截图,新聘用的人员从聘用之日算起),如有不在本公司参加社会保险,一经查实取消其投标资格。
3.5.财务要求: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没有财产被接管冻结状况(提供2022、 2023、2024年任一年度经会计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新成立公司不够三年的从成立时间算起)。
3.6.信誉要求:
①投标人不得存在财库[2016]125号《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中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行为。投标人应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通过“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zxgk.court.gov.cn/shixin/)查询“失信被执行人”(查询对象:法人、法定代表人、项目总监);
②投标人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列入“黑名单”的投标人禁止参与该项目投标需提供网上查询截图;(查询对象:法人、法定代表人、项目总监);
以上查询内容均需提供查询截图,须附在投标文件中,查询截图需包括查询日期,查询日期不得早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
3.7.投标人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安全事故、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者投标资格被取消状态以及参加本次投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3.8.本项目招标过程中投标人拟派项目总监不得以任何理由更换。
3.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均可获取。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请登录)
五、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2025年9月25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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