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江山市中心粮库扩(改)建项目二期(项目名称)已由江山市发展和改革局以江发改投设〔2025〕122号文件同意建设,投资项目统一代码为2504-330881-04-01-544907,项目业主为江山市粮食收储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政府统筹解决(资金来源),招标人为江山市粮食收储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勘察及地基基础检测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工程规模:项目建设地点位于江山市清湖街道路口村、江贺公路北侧。在原有建设用地范围内,新增建筑面积约 14600.84平方米,新建散装平房仓6栋,仓容4.52万吨,配套建设库区挡墙、道路、绿化、地面硬化及粮库智能化系统等。
2.2招标范围:江山市中心粮库扩(改)建项目二期施工勘察及地基基础检测,主要包含①施工勘察:工程桩基总数522根,桩径800mm,施工勘察孔约522个,平均孔深约30米。②地基基础检测:a、桩静载试验,抗压承载力特征值2000KN,加载量4200KN;b、低应变检测,检测数量为总桩数的100%;c、钻芯法检测,检测数量不少于每栋楼总桩数的10%,预估1500米;d、地基土平板载荷试验检测,预估20个点;e、地基动探法检测,每300平方米一个点,预估128孔。③附加服务:由排名第二的预中标人实施的外业见证服务。
2.3建设地点:江山市。
2.4服务期限:按具体项目的工期时间。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①具备省级及以上主管部门颁发的地基基础工程检测机构资质;
②投标人具有工程勘察综合类资质或具有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岩土工程勘察)乙级及以上]资质。
3.2投标人具有省级及以上技术监督局颁发的计量认证证书,且计量认证证书附表内容和条目应包含本项目涉及的监测相关内容。
3.3拟派项目负责人:
非联合体投标的要求:项目负责人具备国家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资格。
联合体投标的要求:项目负责人由牵头人提供,具备国家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资格。
3.4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参加投标的,以具有工程勘察综合类资质或具有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岩土工程勘察)乙级及以上]资质的企业为联合体牵头人,并以牵头人的名义报名及递交投标文件。
联合体成员最多2家,联合体各方须在联合体协议中明确各方承担的工作责任,且须满足招标公告中第3.1、3.2、3.3、3.5项要求的相应资格条件。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
3.5其它要求:浙江省以外勘察企业须提供“浙江省勘察设计行业四库一平台信息系统备案信息截图”或持有仍在有效期内的浙江省住建厅出具的《外省工程勘察设计企业进浙承接业务备案证书》。
4.招标文件网上下载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 9 月 24 日 9 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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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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