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常州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地质灾害危险性区域评估(2025-2030年)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60.00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60万元
采购需求:
根据《常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深化区域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改革的通知》等文件要求,开展常州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地质灾害危险性区域评估(2025-2030年),编制成果报告,并在成果有效期内,承担日常成果查询工作。具体详见第四章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1)签订合同之日起,至2025年12月12日前提交通过专家组审查的《常州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地质灾害危险性区域评估报告》。(2)日常成果查询服务期限从2025年12月13日至2030年12月12日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及法律法规的其他规定
2.投标人(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3.未被“信用中国”网站或“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 中小企业政策(说明:中小企业包含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小微企业包含小型、微型企业)
√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
□本项目专门面向 □中小 □小微企业 采购。即: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小微企业制造、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小微企业承接。
□本项目预留部分采购项目预算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对于预留份额,提供的货物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服务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预留份额通过以下措施进行: / 。
2.2 其它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资格要求(如有):无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本项目是否接受分支机构参与响应:□是 √否;
3.2.本项目是否属于政府购买服务:
□否
√是,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使用事业编制且由财政拨款保障的群团组织,不得作为承接主体;
3.3.其他特定资格要求:具备有效期内的地质灾害评估和治理工程勘查设计甲级资质。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自磋商文件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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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思颖
电话:010-826566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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