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电公司外委燃煤锅炉超低排放评估监测资审公告
(招标编号:SHFD)
项目所在地区:河南省永城市高庄镇神火工业园
一、招标条件
本永城发电公司外委燃煤锅炉超低排放评估监测项目已由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招标人为河南神火发电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他,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1)对发电公司相关资料进行审查,开展现场勘查,评估污染物源头防控、过程管控措施和除尘、脱硫、脱硝治理技术的可达性、符合性。
(2)全面评估监测1*600MW机组燃煤锅炉有组织排放、
无组织排放、清洁运输等环节是否达到超低排放要求,指标限值和具体要求见《燃煤锅炉超低排放评估监测技术指南》附件1—3 。
(3)出具符合《燃煤锅炉超低排放评估监测技术指南》要求的、具有法律效力的评估监测报告,报送当地生态环境部门,并通过生态环境部门现场核查认可(具体详见附件技术要求)。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永城发电公司外委燃煤锅炉超低排放评估监测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永城发电公司发电公司外委燃煤锅炉超低排放评估监测项目有效的资质证照,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参加资格预审应出示营业执照等证照;
2.身份证明:
(1)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应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复印在A4纸上,并加盖单位公章)。
(2)被委托人参加资格预审的应提供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对其授权委托书、任职证明及本人身份证,并加盖单位公章(详见授权委托书格式);
(3)投标人为事业单位的,投标人应经全国各级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核准登记或者备案,具有合法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3.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CMA),且该证书须具备对电厂进行全覆盖监测的资质。
4.项目经理:无要求;
5.财务状况:无要求;
6.业绩要求:2022年8月至投标截止日3年内,投标人须至少具有火电机组环保(自行监测或比对监测)合同业绩2份(至少包含合同首页、金额页、服务内容页、双方签字盖章页等关键信息);
7.信用证明:
(1)提供通过“信用中国”、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等渠道查询企业信用记录(查询日期为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后);
(2)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本次投标;
(3)投标人对所投标段提供的资料真实性负责,如提供虚假资料,取消其投标资格,如若中标取消其中标资格,同时投标保证金不予以退还,招标人保留进一步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8.本次招标不接收联合体投标及违法分包、转包。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
四、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即日起至2025年09月10日9点00分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程姣
电话:010-536059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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