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清江浦区轮埠路南侧商业地块土壤污染状况检测服务竞争性磋商公告 - 采购与招标网权威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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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江浦区轮埠路南侧商业地块土壤污染状况检测服务竞争性磋商公告
日期:2025-09-03 收藏项目
一 、 招 标 条 件

本清江浦区轮埠路南侧商业地块土壤污染状况检测服务 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

准,项目资金来源为 其他资金:28.169万元 , 招标人为 淮安市清江浦区闸口街道办事处 。本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 其他。

二 、 项 目 概 况 和 招 标 范 围

规模: 预算金额281690元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清江浦区轮埠路南侧商业地块土壤污染状况检测服务

三 、 投 标 人 资 格 要 求

清江浦区轮埠路南侧商业地块土壤污染状况检测服务: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按照以下第 1 种方式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要求:

1、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2、本项目通过以下第()种方式预留部分采购份额采购中小企业服务:

(1)本项目要求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 %,

其中小微企业所占比例应为 %(两项比例均应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

第八条规定)。

(2)本项目要求供应商进行合同分包,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 %,其中

小微企业所占比例应为 %(两项比例均应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八

条规定)。

3、本项目为非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对小微企业报价给予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

评审,具体详见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第34.1项。

注: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

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享受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政策。

(三)拒绝符合下列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同时参加

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

商,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3、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

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说明:

本次磋商采用资质后审方式,在整个采购过程中,由磋商小组对供应商的资质进行审

查,若发现供应商的资质条件不符合磋商文件要求,可取消其磋商或成交格。

注:资质审查时要求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详见磋商文件第二章第六部分。

本项目 不 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 、 招 标 文 件 的 获 取

获取时间: 2025-09-03 08:30到2025-09-10 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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