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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项目代码 |
2020-440605-76-01-0599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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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条件 |
1.佛山市南海区红星运河水系水环境综合治理项目已由佛山市南海区发展和改革局以南发改资投审〔2020〕16号批准(备案)建设。 2.本招标项目佛山市南海区红星运河水系水环境综合治理项目-狮山镇河涌暗涵整治项目(红星运河水系片区)监理的招标范围、招标方式、招标组织形式已由佛山市南海区发展和改革局以南发改资投审〔2020〕16号核准(适用于需要履行审批、核准手续的项目)。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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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项目名称 |
佛山市南海区红星运河水系水环境综合治理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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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项目名称 |
佛山市南海区红星运河水系水环境综合治理项目-狮山镇河涌暗涵整治项目(红星运河水系片区)监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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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包)名称 |
佛山市南海区红星运河水系水环境综合治理项目-狮山镇河涌暗涵整治项目(红星运河水系片区)监理 |
公告性质 |
☑正常/□更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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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项目编号 |
A07-440605-2025-0007-01-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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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项目实施 (交货)地点 |
佛山市南海区狮山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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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来源 |
财政资金 |
资金来源构成 |
100%财政资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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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范围及规模 |
1.项目建设规模:新建污水管道DN225~DN450总长度约1.80km,现状DN300~DN1200 雨水管道破坏修复长度210m,6条暗涵清淤长度总长3.61km。项目的建设内容包括道路工程、污水工程等。 2.承包方式:固定折率包干。 3.本招标项目共分1个标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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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内容 |
项目全过程施工监理和保修期监理。施工阶段的监理包括控制工程质量、造价、工期、安全、环境保护、水土流失等与工程有关的事项,监督参建各方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规范实施项目建设,督促承包人严格按照设计和规范要求开展施工,监督好承包人按照投标承诺做好人员、机械设备、材料等到场,认真审批工程计量和工程变更等事项,管理好项目的外业和内业,确保施工与资料同步进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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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理服务期 |
从开工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为止的施工期监理、计量以及保修期监理。工程出现延期等情况导致监理期延长的,涉及的相关监理费用不再签证增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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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控制价 (最高投标限价) |
313410.96(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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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保证金 |
5000.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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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是/☑否。 联合体投标的须以 / 为牵头人, / 。[注:联合体各方均为独立法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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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资格能力要求(包括但不限于资质人员、业绩等要求) |
1.法人资格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有效的营业执照。 2.对投标人企业的资质要求 2.1投标人须具有承接本招标项目所需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丙 级(或以上)资质。 3.投标人须由法定代表人对《诚信投标承诺书》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4.省外进粤企业须提供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www.gdcic.net)“进粤企业和人员 诚信信息登记平台”专栏关于投标人进粤企业及人员信息登记的网页打印件。 5.对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的要求 5.1对拟派总监理工程师的资格要求:须具备注册于投标人本单位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需具备本科或以上学历。 5.2如投标人已在佛山市供排水信用信息平台(即佛山市水利工程建设管理系统) 登记,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必须在佛山市供排水信用信息平台登记的人员中选取,并且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必须在资格审查当日未被锁定三次。 5.3省外进粤企业,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办理了登记手续。 5.4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总监理工程师的,在建项目不得超过两项。 5.5需提供投标人近期(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6个月,即2025年3月至2025年8月)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的原件的扫描件为准。 5.6投标人应慎重考虑选派一名总监理工程师参加多个监理项目的投标竞争,如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在两个及以上监理项目均中标的,只能按照不同监理项目中标通知书发出的时间先后,担任不超过三个监理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当拟派总监理工程师担任总监理工程师的监理项目已超过三个时,本招标项目为后确定该企业为中标人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 6.对投标人企业的信誉要求 6.1企业目前未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6.2企业目前未处于被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期内。 6.3企业在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 6.4目前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6.5目前未被列入失信名单。 7.对投标人企业完成过的类似业绩要求 投标人在近 5 年内(自本招标项目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往前顺推,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完工验收鉴定书/竣工验收鉴定书/完工验收材料/竣工验收材料/建设单位出具的完工证明载明的时间为准),完成过1项监理费合同金额为20万元或以上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业绩。 相关证明材料需提供以下三类业绩证明材料:①中标通知书或能够证明其合法合规获得项目的有效文件;②合同协议书;③完工验收鉴定书或竣工验收鉴定书或完工验收材料或竣工验收材料或建设单位出具的完工证明,提供类似项目业绩为联合体形式承接的,联合体协议中约定的投标人承接的工作量应当满足类似项目业绩要求;如前述证明材料不能清晰反映有关特征和必要信息的,还需提供该项目工程业绩的业主证明材料并须附有业主方的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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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资格能力要求的补充说明 |
1.具体资质要求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资质管理规定,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法有效的资质证书,且资质类别、等级达到规定的要求和标准,不得提高资质等级。招标项目要求同时具备多项资质的,应当允许投标人采用联合体投标。 2.“冻结”是指被“冻结”的财产影响到投标人或潜在投标人的履约能力。其中财产被全部冻结的,应当不具备投标资格;财产被部分冻结,但投标人可证明财产被冻结不影响其对本招标项目履约能力的,具备投标资格。 3.“处罚”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作出的有关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且该行政处罚信息已按照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公开,除此之外,其他以通知、通报等形式或依据规范性文件对投标人投标资格作出的限制,不属于此处所指的“处罚”范畴。 4.“骗取中标”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中所认定的违法行为;“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则以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予以认定,其中的“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是指生效文件认定的“重大”事故等级达到《关于做好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的通知》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标准;“最近三年”是指自本招标项目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发出之日起往前顺推3年,以《行政处罚决定书》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的落款时间为准。 5.类似项目业绩的考察时间为最近5年,公路水运、城市轨道交通、民航、水利、电力工程以及施工工期超过3年的其他工程可以放宽至5年。量化指标只能从工程造价、高度、长度、净宽、直径、建筑面积、库容、跨度、里程长度、等级、装机容量、流量、处理量、结构形式中选择1个,且不超过招标项目量化指标规模的80%(等级、结构形式除外)。提供类似项目业绩为联合体形式承接的,联合体协议中约定的投标人承接的工作量应满足类似项目业绩要求。项目类别按照《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中的工程类别划分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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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采用电子 招标投标方式 |
是 |
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 |
下载招标文件的网络地址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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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取纸质招标文件的方式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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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标办法 |
综合评估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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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取招标文件开始时间 |
2025年9月3日 |
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5年9月 26 日9时30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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