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23
项目名称:依安抗日纪念遗址改造提升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800,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依安抗日纪念遗址改造提升):
合同包预算金额:800,0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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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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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文物保护建筑修缮 |
依安县抗日纪念遗址改造提升项目 |
1(个) |
详见采购文件 |
800,000.00 |
-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后60个日历日内完工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依安抗日纪念遗址改造提升)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采购包整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依安抗日纪念遗址改造提升)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1.供应商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须具备古建筑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且具备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同时根据国家文物局颁发的文物保发【2021】30号通知规定,投标供应商应具备有效的文物局颁发的文物保护工程施工二级及以上资质(业务范围包含近现代文物建筑维修保护)。
(2)本项目不允许资质挂靠,投标人拟派驻的项目经理(1 人):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证)及具有文物保护工程岗位培训证书或培训结业证书或文物保护工程责任工程师证书;(拟投入的项目经理未承建其它在建项目,提供承诺,格式自拟加盖公章)、技术负责人(1 人):(具备建筑工程及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施工员或工长(1 人)、质量员或质检员(1 人)(具备建筑工程相关专业岗位证书)、安全员(1 人)(具备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材料员(1人)、资料员(1 人); 必须是未同时在其他在建项目担任相应职务的本企业的在职人员(提供承诺,格式自拟加盖公章)。投标人须提供投标截止日期前本企业为拟派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材料员、资料员缴纳连续3个月 (2025年6月至2025年8月)社会保险的证明,并提供查询方式,以便采购人必要时进行核查。 供应商派驻现场负责管理的项目经理必须向采购人提供单位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本项目班子成员的全部相关证书的复印件加盖公章。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不允许转包和分包。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5年09月03日 至 2025年09月10日 ,每天上午 00:00:00 至 12:00:00 ,下午 12:00:00 至 23:59:59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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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越
电话:010-68819835
手机:13661355191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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