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招标人为深圳金融科技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为自筹资金。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本项目为采购大数据平台软件,实现相关项目建设的需求。本次采购的货物具体指标要求见招标文件第五章“采购需求书”。
·2.2最高投标限价:811万元人民币;
·2.3招标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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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货物名称(品目) |
数量 |
单位 |
交货地点 |
交货期 |
质保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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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大数据平台软件 |
1 |
套 |
澳门特别行政区 |
在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将合同项下软件产品送达用户指定地点,并至少提前5日将送达时间告知用户。 |
包含集成实施服务及5年原厂维保服务 |
··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采购需求书”。
··2.4本次招标,投标人所提供货物应包括包中所有货物,否则将被视为投标不完整,其投标将被拒绝。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法人;
·3.2须承诺具有圆满履行合同能力,保证有充足的资源用于本项目;
·3.3须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具有健全的财务制度,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或破产状态,社会声誉良好,在2022年1月1日以后的政府采购或本公司组织的采购项目中未发生过欺骗、欺诈或以其他手段谋取中标等不良行为或不良记录,近三年内无重大违规行为和案件发生,且没有涉及处于诉讼中的重大案件;近三年内未发生安全生产责任事故;
·3.4必须未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失信被执行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信用服务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3.5应是产品制造商或制造商认可的经销商,投标人需提供所投所有产品的制造商对本项目在澳门特别行政区销售和交付的授权,授权文件应有制造商公章;针对本项目大数据平台软件产品,同一制造商最多可授权2个投标人(含制造商自身和制造商的代理商)同时参与本项目投标;
·3.6需提供所投所有产品的制造商对本项目在澳门特别行政区按照当地法律法规要求进行售后维保服务的制造商售后服务承诺函,承诺函应有制造商公章;
·3.7需提供至少1个投标人(合同签订日期为2022年1月1日后)的大数据平台项目案例(案例内容须包含大数据平台软件),需提供合同复印件等有效证明文件。合同的复印件至少包括首页、合同标的、盖章页、货物说明一览表等能说明合同内容的信息;
·3.8须承诺可以按照采购人要求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3.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未经采购人书面同意不允许转包或分包;
·3.10符合招标文件中关于投标人资格要求的其他规定;
·3.11不存在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禁止的情形。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的潜在投标人,请于2025年9月2日至2025年9月9日,购买招标文件。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张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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