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新建后湾水库项目,招标人为中铁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长治市后湾水库供水工程施工项目第四标段项目部,已由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批准建设,建设资金已落实。现对片石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概况
2.1.1后湾水库项目:长治市后湾水库供水工程新建加压泵站1座(日供水能力8.63万m³/d),净水厂1座(日供水能力4万m³/d),高位调节池2座2×600m³),敷设管线55.95km,其中输水管线45.97km,配水管线9.98km。工程设计取水量为2100万m³/a,其中为潞州区供水1260万m³/a,为襄垣县供水840万m³/a。
2.2招标内容及包件划分
2.2.1 招标内容及包件划分:详见招标公告附件1《招标物资包件清单》,本次招标一包一投。
2.2.2 招标方式:采用国内公开招标方式。
3.招标依据
3.1本次招标的依据为:
(1)《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
(2)《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国务院第613号令);
(3)《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27号);
(4)《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12号);
(5)《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物资采购管理办法》(中国铁建运管〔2021〕27号);
(6)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章。
4.投标人资格审查及要求
4.1 本次招标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
4.2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1、营业范围:具有混凝土生产供应经验的生产商,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书复印件,及生产商合法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等相关证件;
2、财务能力要求:具有一定规模和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
3、生产能力要求:招标产品生产厂自身具有与招标物资产能配套的生产能力,生产工艺、装备、运输必须符合国家产业发展政策的相关规定;
4、履约信用要求: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最近两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
5、投标人与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包件中同时投标;具备跨地域的供应、集散能力。
6、投标人必须对投标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
7、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5.招标文件的获取
(请登录)招标文件售卖起止时间为:2025年9月4日8时0分-2025年9月9日23时0分。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张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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