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比选项目黔江污水处理厂2025年度进出水在线监测设备现场自控设备配件采购项目(项目名称),比选人为重庆市豪洋水务建设管理有限公司黔江污水处理厂。比选项目资金自筹(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比选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比选,诚邀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
2、项目概况与比选范围
2.1项目概况:黔江污水处理厂2025年度进出水在线监测设备现场自控设备配件采购
2.2供货地点:重庆市黔江区宝塔路42号盛黔污水处理厂、重庆市黔江区正阳街道凉桥新城污水处理厂
2.3比选范围:进出水在线监测设备现场自控设备配件采购。(详见第五章配件清单)
2.4投资估算:全年总费用不超过28万元
注:本次招标数量为暂定量,具体数量以甲方书面确认并经甲方最终验收合格的实际供货量为准。
2.5根据甲方书面通知的时间,在24小时内(若投标人承诺时间短于24小时,则以投标人承诺的时间为准)运到甲方指定的供货现场并完成下车、搬运入库、现场清理等工作。
2.6供货数量、时间和批次:本次招标数量为暂定量,根据实际情况与甲方的要求进行供货,以甲方书面确认并经甲方最终验收合格的实际供货量为准,供货时间达到招标文件与合同条款的规定。
2.7交货地点:招标人指定的地点。
2.8供货期:以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或合同期内总费用达到28万元时截止
2.9由于本项目涉及专业性较强、内容较为复杂,投标人如有兴趣参与投标,请提前与招标人员了解项目详情。(如投标人对具体项目内容不了解,后续自行负责)
投标人提交的投标书必须满足第五章技术条款要求,此项为强制性条件。标书中设备的具体名称、参数与施工图不一致时,以技术文本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比选实行资格后审,投标人应满足下列资格条件和业绩要求:
3.1须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有效的的营业执照,可以是招标产品的生产企业或者生产企业授权的代理商或经销商。(提供投标人的营业执照;投标人若为代理商或经销商投标的,需同时提供生产企业上述证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3.2代理商或经销商投标人具备投标产品生产企业对参加本项目投标授权委托书,并提供售后服务承诺(提供授权委托书、承诺书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3.3投标人须提供1年售后服务承诺(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3.4投标人需投标人提供从2022年8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以来签订的15万元以上的类似购销合同至少1个。(提供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
3.5质保要求:本次比选货物应为全新正品产品,享受制造商质保,且自通过招标人或使用方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货品到货时应提供对应货物的厂家合格证或者质量认证证书、报关单(若为进口货物)等。招标人或使用方有权对货物进行抽检,若发现中标人所供货物为仿制或不合格产品的,招标人有权单方面中止合同,并要求中标人赔付不少于合同总额30%的违约金。(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4、比选文件的获取
4.1投标人于2025年9月3日起下载比选文件电子版。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25年9月10日13时30分至14时00分。
5.2投标截止时间:2025年9月10日14时00分(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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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方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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