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本招标项目为中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和平县上陵镇典型镇选树培育建设工程EPC总承包上陵镇典型镇工程。招标人为中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和平县上陵镇典型镇选树培育建设工程EPC总承包部。本项目已具备劳务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劳务分包进行招标。
1.2招标依据
1.2.1《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13号);
1.2.2《评标委员会和评标办法暂行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第12号令);
1.2.3其它相关法律、法规、规章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施工地点:广东省河源市和平县。
2.2 工程概况:和平县上陵镇典型镇选树培育建设工程EPC总承包是由中铁(广州)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中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广东国建水利水电工程建设有限公司和广东省建筑设计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联合体中标的新型EPC项目,中标合同价84 16.58万元,合同工期90日历天。项目位于河源市和平县上陵镇。工程主要涵盖圩镇入口建设、圩镇水环境综合治理提升工程、美丽示范主街和房屋外立面提升工程、农贸市场建设工程、圩镇客厅建设工程、绿美小公园建设工程、圩镇中心排水排污改造工程、圩镇街灯工程、圩镇中心公共垃圾桶提升工程、圩镇街背小巷道路硬化工程、上陵镇翠山村典型村培育建设项目、上陵镇竹产业高质量发展项目等。
2.3 计划工期:计划开工时间:具体开始施工时间以建设单位或监理单位发出的开工令时间为准。乙方应按照甲方要求工期组织施工,确保甲方总工期目标的实现。投标人应无条件满足招标人下达的各阶段工期要求,不得因工期的调整而向招标人要求费用、利润补偿或索赔。
2.4 招标范围:中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和平县上陵镇典型镇选树培育建设工程EPC总承包上陵镇典型镇工程。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工程劳务分包的有效施工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具备实施工程劳务分包必要的资源(自有设备)。
3.2本次投标人必须注册;
3.3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工程劳务分包的有效施工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中国中铁/中铁二局施工准入证(或已具备办理准入证的条件),并具备实施工程劳务分包必要的资源。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售卖时间:2025年 9 月 2 日 17:00 起至 2025 年 9 月 7 日 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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