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项目概况:
中铁十一局集团 第三工程有限公司 是世界 500强企业—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下属的三级法人单位,前身为中国人民解放军铁道兵一师三团,2008年随中国铁建股份公司整体上市。公司综合实力连续14次入选中国铁建工程公司20强,连续2次入选中国铁建“专精特新”企业,被国家领导人称为“铺架劲旅”公司注册资本注册资金10.01亿元。公司具有铁路、公路、市政、建筑、矿山、机电工程6项施工总承包资质,桥梁、隧道、公路、铁路铺轨架梁、环保工程5项专业承包资质,形成主业突出,多元发展的产业结构,年施工能力在100亿元以上。
公司施工的工程获中国建筑工程鲁班奖 6项,中国土木工程詹天佑奖11项,国家优质工程奖32项,中国市政金杯示范工程奖3项,国家科技进步特等奖1项,省部级科技进步奖12项,国家级工法5项,省部级工法27项,发明专利28项,实用新型191项,软件著作权15项,主持或参与编制各类标准规范39项。公司被认定为湖北省高新技术企业,公司技术中心被评定为湖北省企业技术中心、铁路铺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依托公司铺架优势,集团公司被认定为中国铁建铺架技术及装备研发中心。
1.1 .1东营冷链物流产业园项目工程概况为:本项目分二期建成,一期规划占地面积约110亩,主要建设农产品交易区、特色体验区、产业服务区。总建筑面积约7万㎡;二期规划占地面积约186亩,主要建设农产品交易区、冷链物流区、加工仓配区。总建筑面积约12.5万㎡。本批物资大致需求起止时间:2025年10月1日至2026年6月31日。
东营西郊货场专用线项目工程概况为:项目主要为黄大铁路东营西郊货场专用线和东营市黄河三角洲铁路物流园项目。黄大铁路黄东营西郊货场专用线在既有黄大铁路 K143+550设十一图线路所接轨引出,线路长度3.186km。东营市黄河三角洲铁路物流园项目根据运量和品类将物流园划分为五个作业区,分别为煤炭作业区,用于煤炭的装卸及存储;石化作业区,用于石油及甲醇的装卸;集装箱作业区,用于钢材、石油焦等货物的装卸;还有相关配套的办公区及停车区。本批物资大致需求起止时间:2025年10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
此次招标依据为:
( 1)《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 2)《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国务院第613号令);
( 3)《铁路建设物资采购供应管理办法》(铁总物资[2015]116号);
( 4)《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12号) ;
( 5)《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物资管理规定》(中国铁建运管〔2021〕26号);
( 6)《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物资采购管理办法》(中国铁建运管〔2021〕27号)。
( 7)《中铁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物资采购管理办法》(物设[2024]367号);
( 8)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章。
1.2 采购 内容 :
1.2.1钢结构、保温板 ,具体内容详见采购公告附件1 《采购物资包件清单》 。
1.2.2本次框架协议采购各包件内采购数量不作为实际供应依据,仅针对供应商报价及评审需要,具体以山东东营 地区所属单位 实际需求为准。
1.3 框架协议有效期 : 自协议签订之日 至 2026年12月31日。
2. 供应商 资格要求
2.1钢结构、保温板
2.1 .1 营业范围: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具备采购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商,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2.1.2生产能力:供应商须具备投标物资的深化设计及配套的生产能力,生产工艺、设备必须符合国家的相关规定。
2. 1. 3财务能力 : 具有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有依法纳税的良好记录; 供应商 须提供 2022年-2024年其中2年财务 相关报表 ( 现金流量表、利润表、资产负债表三张表 ) , 期间注册的新公司 ( 不足一年 ) 须提供成立后的财务报表 。
2. 1. 4 质量保证能力 : 产品质量符合最新国家或行业质量标准并满足设计要求 。
2. 1.5 供货业绩:供应商须 提供 近 两 年( 202 3 年、 202 4 年) 至少 1份 在 工程 建设项目的供货业绩 (中标通知书复印件或供货合同复印件等,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
2. 1. 6 履约信用 : 供应商近 两 年 ( 20 23 年 1 月至今 ) 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 , 投标期内没有被处以责令停业、暂停投标、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等 ; 供应商及法定代表人自递交响应文件之日起前 1 年不得存在中国裁判文书网 ( http://wenshu.court.gov.cn/) 上行贿犯罪记录 ; 供应商不得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 不得在 “ 信用中国 ” 网站 ( www.creditchina.gov.cn) 上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不在《中国铁建合作方警示名录》 《中铁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不良行为物资供应商名册》 范围内 。
2. 1.7 其他要求:
( 1 ) 本次 采购 不接受联合体 参与 。
( 2 ) 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以上供应商或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得参与同一个包件。
3.采购文件的获取
3 .1采购文件售卖时间为 2 02 5 年 9 月 3 日至 2 02 5 年 9 月 7 日,售卖截止时间为 202 5 年 9 月 7 日 17 时 00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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