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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电信江西公司2025年室外光缆集中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日期:2025-09-02 收藏项目
1.招标范围

1.1招标内容:本项目为集中招标项目。

本次集中招标合同有效期为:框架协议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或中标金额履行完毕止。(若在框架有效期内或中标金额未履行完之前,集团正式下发新集采框架,则采用集团框架。)。

1.2项目类型:货物;

采购预算金额:不含增值税人民币7736.16万元。

产品质量和技术要求:见技术规范书。

1.2.1室外光缆标包中标人数量:9个,每个中标人对应的份额见招标公告附表

序号

标包名称

产品名称

规格型号

数量

交货地点

交货期

1

室外光缆标包

室外光缆

GYTA、GYTS、GYDTA、GYDXTW等

105.5638万芯公里

招标人自提

自订单下达之日起,29天内完成备货。

1.2.1室外光缆标包中标人数量:9个,每个中标人对应的份额如下:

1.2.1室外光缆标包中标人数量如下:

有效投标人数量

中标候选人数量

中标人数量

9

9

9

8

8

8

7

7

7

每个中标人对应的份额如下:

中标/中选人数量

第一名

第二名

第三名

第四名

第五名

第六名

第七名

第八名

第九名

备注

9

20%

18%

16%

12%

10%

8%

7%

5%

4%

 

8

20.5%

18.5%

16.5%

12.5%

10.5%

8.5%

7.5%

5.5%

   

7

21%

19%

17%

14%

12%

9%

8%

     

1.3本项目设置最高投标限价。本项目设置最高投标限价,“GYTA-单模G.652D-24芯”光缆成缆单价(不含税)的最高投标限价为1200元/皮长公里,投标人投标报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投标人投标报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投标人基本资格要求

2.1.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提供合法有效的登记(或注册)证明文件(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证书)。
2.1.2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1.3 2.1.3 2.1.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如投标人为联合体,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各方必须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包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中投标。(4)。2.1.5本次招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1)投标产品制造商注册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有正常贸易与往来的国家或地区)及香港、澳门、台湾地区且必须使用代理商投标和签订销售合同的;(2)投标产品制造商为注册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外资企业(包括香港、澳门、台湾地区资本)或者由外国投资者(包括香港、澳门、台湾地区)享有绝对控制权(最大或最多表决权)的企业且必须使用代理商投标和签订销售合同的。代理商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2)投标人与投标产品制造商的代理合作关系迄今为止应已持续年(含)以上。(3)2.1.6 2.1.7 2.2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自2022年09月24日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在最近五年内(自2020年09月24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自2020年09月24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为本招标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0)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1)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12)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1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4)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5)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16)中国电信在职员工违规担任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并参与采购活动的;

(17)中国电信集团有限公司/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中层及以上管理人员违反有关领导人员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行为管理规定,其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参与采购活动的;

(18)中国电信领导人员离职或退休后三年内违反《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等相关规定任职、投资入股的私营企业、外资企业和中介机构,参与其原任职单位采购活动的;

(19);(19)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及《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的结果执行规则,应对投标人及其投标产品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20)法律法规、招标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投标人是代理商的,本条所指的投标人也包括其所代理的制造商。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均不得存在上述任一情形。2.3投标产品资格要求

2.3.1投标产品应是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或是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有正常贸易与往来的国家或地区的产品。(提供承诺函。)

2.3.2投标产品应是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或是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有正常贸易与往来的国家或地区的成熟稳定的产品(提供承诺函)。
2.3.2投标产品。2.3.3投标产品2.3.4 2.3.3投标产品所涉知识产权应保证不存在权利瑕疵,不侵害第三方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或其他任何形式的合法权益,并提供《知识产权不侵权承诺函》。
2.3.6投标产品应符合中国电信相关技术要求,并满足以下关键技术指标:2.3.4投标产品业绩要求:本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自2022年以来签订的累计金额不少于300万元(含)人民币的室外光缆销售业绩。

合同及订单的供货方名称必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须提供相关合同关键页,包括合同服务内容、实施时间、合同金额、合同签页、发票,如果提供的是框架合同,需提供对应框架合同结算的订单(结算单据)的复印件或发票或者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发票还须提供查询网址及相关网页截屏。合同以签订时间为准,框架合同以订单下达时间为准。须按照要求提供涉及本项目的产品业绩,用显著标识框出涉及本项目投标产品的产品名称和金额。证明材料无法确定的业绩,评标委员会有权不予认可。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2.3.8 2.4投标产品制造商(集成商、软件开发商、软件著作权人等)资格要求2.4.1制造商应提供合法有效的登记(或注册)证明文件,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2.4.2 2.4.2 2.4.3 2.4.4 2.4.5 2.5现场考察
2.6评价检测
2.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5年09月03日08时30分00秒至2025年09月08日17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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