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康市西沟煤焦有限责任公司煤矿矿山综合灾害治理施工总承包工程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阜康市西沟煤焦有限责任公司煤矿矿山综合灾害治理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阜康市西沟煤焦有限责任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1、项目建设地点:位于新疆阜康市东南50千米,行政区划属昌吉回族自治州阜康市上户沟乡管辖。工作区中心地理坐标:东经88°34′23″;北纬:4°02′24″。
2、项目规模:岩石钻爆工程量约280万m³、原煤钻爆工程量约70万m³,岩石剥离工程量约280万m³、采煤工程量约70万m³,剥离及采煤基础运距2000m、基础提升高度35m。
3、招标范围:包括阜康市西沟煤焦有限责任公司煤矿矿山综合灾害治理工程岩石和原煤钻爆、岩土剥离、原煤回收,内容包括岩石及原煤的钻孔和爆破(充分考虑矿石的性质、地质条件、爆破效果、安全要求等因素制定合理的钻爆设计)、土石方剥离物和原煤的采装、运输、排卸(土石方排弃到排土场,原煤卸载到指定堆煤场地),绘制爆破警戒范围图、钻爆作业区安全施工警戒,爆后大块、根底、整平处理,采空区探测(设计孔深30m,如30m内见采空区钻孔深度可小于30m)和处理、高温区注水降温、边坡隐患处理、防灭火(施工范围内)、防排水(施工范围内)、道路修筑及养护、防尘,坑下水仓日常管理、安全设施构筑(道路、平盘及排土场挡墙、安全标志标牌等)、安全标识设立,作业区域内运输道路的新建、洒水降尘、修整养护及招标方要求主干道路的养护,冬雨季及特殊气候条件下施工措施制定及落实。
4、工期:总工期218天,具体开工时间以收到招标人开工通知为准;若在合同有效期内阜康市西沟煤焦有限责任公司煤矿矿山综合灾害治理工程施工并验收完毕,合同自然终止。
5、质量要求:工程质量必须符合国家现行的《露天煤矿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175-2014)和《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基本要求及评分方法》(2024版)及招标人制定的施工质量相关管理制度等要求,各类规范发生冲突时按照最高标准执行,确保生产现场安全生产标准化动态达标。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2、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资质证书,须同时具备矿山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和《爆破作业单位许可证》(营业性)一级资质(从业范围须包含设计施工);
3、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企业业绩要求:同时提供(1)和(2)项业绩
(1)投标人提供近5年(2020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已完成的或正在承接的类似业绩【指矿山采剥工程,且单个合同剥离或开采工程量≥500万m³(如单个合同同时包含剥离和开采,工程量为两项合计)】1项;
已完工程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能够反映工程名称、工程量的施工合同及验收证明(或用户证明)或能够反映工程名称、工程量的施工合同及付款发票(与合同对应的1张发票)等复印件或扫描件。
正在承接工程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付款发票(与工程款支付证明对应的发票)或合同及工程量确认单等复印件或扫描件。
(2)投标人提供近5年(2020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已完成的或正在承接的类似业绩【指爆破工程,且单个合同爆破量≥300万m³】1项;
已完工程业绩证明材料:提供能够反映工程名称、工程量的施工合同及验收证明(或用户证明)或能够反映工程名称、工程量的施工合同及付款发票(与合同对应的1张发票)等复印件或扫描件。
正在承接工程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付款发票(与工程款支付证明对应的发票)或合同及工程量确认单等复印件或扫描件。
5、项目负责人资格及业绩要求:
5.1 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具备有效的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矿业工程)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建安B证),本单位注册,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5.2 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同时提供(1)和(2)项业绩
(1)提供近5年(2020年1月1日至今)已完成的类似业绩【指矿山采剥工程,且单个合同剥离或开采工程量≥500万m³(如单个合同同时包含剥离和开采,工程量为两项合计)】1项;
已完工程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能够反映工程名称、工程量的施工合同及验收证明(或用户证明)或能够反映工程名称、工程量的施工合同及付款发票(与合同对应的1张发票)等复印件或扫描件,且体现项目负责人姓名。
(2)提供近5年(2020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已完成的类似业绩【指爆破工程,且单个合同爆破量≥300万m³】1项;
已完工程业绩证明材料:提供能够反映工程名称、工程量的施工合同及验收证明(或用户证明)或能够反映工程名称、工程量的施工合同及付款发票(与合同对应的1张发票)等复印件或扫描件,且体现项目负责人姓名。
6、财务要求:需承诺资金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提供承诺函);
7、信誉要求:(近三年内,以2022年1月1日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期前)
(1)未在“信用中国”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信息、经营(活动)异常名录(状态)信息;
(2)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时间:从2025年9月2日18时00分到2025年9月8日19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9月24日11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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