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为安徽宁国龙潭抽水蓄能电站水情自动测报系统建设及服务,项目已获批准实施,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招标人为江苏省国信集团(宁国)抽水蓄能发电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概况:
安徽宁国龙潭抽水蓄能电站项目位于安徽省宣城市下辖的宁国市(县级市)霞西镇,地理位置较优,距南京、合肥、上海城区的直线距离分别约为180km、215km、250km,距苏皖省界直线距离90km。本电站总装机容量为1200MW(4×300MW),为一等大(1)型工程,电站主要由上水库、输水系统、地下厂房系统、下水库及地面开关站等建筑物组成,初拟额定水头514米,距高比6.66,上、下水库总库容分别为885万m³、865万m³,连续满发小时数6h,总投资83.44亿元。
2、招标范围:
本项目招标范围为(但不限于):
(1)安徽宁国龙潭抽水蓄能电站水情自动测报系统建设
1)完成水情自动测报系统遥测站以及备品备件等设备的购置及供货,按照电站总体施工进度计划完成上述水文测站建设及安装调试工作。
2)完成1个中心站设备购置、安装调试及水情测报系统建设。业主营地建成后将中心站迁建至业主营地规划位置。
(2)安徽宁国龙潭抽水蓄能电站水情自动测报系统施工期水情测报服务
1)编制施工期水情测报方案,满足施工期各施工场地对洪水预报的要求。
2)施工期派驻技术人员在现场开展水情信息上报、临时水位观测、水文测验等,并负责系统日常管理、维护。负责施工期遥测站、中心站通讯费、房屋租赁及水电费等所有费用。
3)售后服务、技术支持、人员培训等。
3、服务期限:
本工程项目计划于2026年1月1日开工,于2030年12月31日全部完成,总服务期60个月,具体开工日期以监理正式下发开工通知为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合格投标人应具备以下通用和特定资质条件:
1. 通用资质条件
1.1 投标人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法人应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事业法人应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其他组织应提供合法登记文件证明其为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
1.2 投标人在专业技术、设备设施、人员组织、业绩经验等方面具有设计、制造、质量控制、经营管理的相应的资格和能力;
1.3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1.4 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未处于有关禁止投标的行政处罚期间和未处于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提供信息查询渠道:“信用中国”证明材料);
1.5 投标人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所实施项目未发生因其服务引起的较大及以上质量安全责任事故(提供承诺函);
1.6 投标人未发生借取他人或向他人出借资质或业绩的情况(提供承诺函);
1.7 投标人应如实填写投标文件,并按要求提供相关附件。提供的所有资质文件必须真实有效,保证合同执行期间有关证件、文件处于有效期。开标后一旦发现投标人不具备投标资格,或提供虚假文件或内容,无论多么微小,将取消其投标资格;
1.8 本次招标不接受任何形式的联合体投标。
2. 特定资质条件
2.1 投标人须具有水文、水资源调查评价单位评价证书甲级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证书复印件)。
2.2 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具有1项总装机容量为1000MW及以上的抽水蓄能电站水情测报系统建设及服务业绩,投标人须提供业绩项目的合同证明文件(封面页、工作范围页、签字页等)及中标通知书(如有)。
2.3 拟派项目人员资质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水利水电工程类高级及以上职称,具有5年及以上类似项目管理经验。(提供职称证书、履历证明等证明材料,并提供投标人为其缴纳的近1年(2024年8月1日至2025年7月31日)养老保险缴费证明材料并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
2.4 财务要求:投标人须提供近两年(2023年、2024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财务资信状况良好(提供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及承诺函)。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时间:投标人可于2025年9月2日上午8:30时至2025年9月9日下午5:00时期间获取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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