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河南棚户区改造安置房建设项目电梯采购与安装工程已由南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白河南棚户区改造安置房初步设计的批复(宛发改审批【2023】53号)批准建设,项目代码2302-411300-04-01-527331,招标人为南阳城乡发展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国内投标人参加投标,本次招标采用全流程电子辅助招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白河南棚户区改造安置房建设项目电梯采购与安装工程。
2.2 项目编号:E411
2.3 招标范围:22部电梯,包括电梯设备的设计、制造、运输(包括装卸)、保险、检测、安装及土建配合、调试、验收、质保期服务。
2.4 交货期:接招标人通知后60日历天内供货及安装调试完毕。
2.5 质量要求:合格,符合国家及行业相关规范和标准。
2.6 质保期:整梯二年,主要部件(如曳引机、控制系统、门机、安全保护装置)五年。
2.7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1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3.2 投标人为制造商的,须具备《特种设备(电梯)制造许可证》(曳引式客梯 B 级及以上资质),并具备《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电梯)安装、维修、改造 B 级及以上资质,如果制造商已更新为新版资质(含安装、修理),提供符合以上要求的新版资质。
3.3 投标人是代理商的,须提供加盖制造商公章的项目授权委托书并具备《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电梯)安装、维修、改造 B 级及以上资质(如代理商已更新为新版资质,提供符合以上要求的新版资质);所投产品制造商须具备《特种设备(电梯)制造许可证》(曳引式客梯 B 级及以上资质),并具备《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电梯)安装、维修、改造 B 级及以上资质(如制造商已更新为新版资质,提供符合以上要求的新版资质)。
3.4 投标单位所投的设备必须是全新的、未使用过的、检验合格的优质产品。电梯制造商需提供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书。
3.5 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提供近一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财务报表(新成立企业,不足一个自然年度的,可提供近期的财务报表);
3.6 供应商须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5年1月1日以来任意1个月的社保(电子缴款凭证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均可)及2025年1月1日以来任意1个月税收缴纳证明材料(完税证明、电子缴款凭证均可),依法免税和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者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3.7 投标人须提供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函(承诺对象包括: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并对其真实性负责。若承诺不实,所造成一切后果由投标人承担。
3.8 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拒绝参与本项目招标。投标人需提供规范的信用报告和《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函》,信用报告应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下载。在河南省注册的市场主体仅需提供规范的《无违法违规记录证明版专项信用报告》,无需提供《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函》,专项信用报告应通过“信用河南”网站(https://credit.henan.gov.cn)下载。上述信用报告的生成日期为本项目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10日内。
3.9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0 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审查内容以投标截止时间填报上传企业诚信库信息为准,过期更改的诚信库信息不作为本项目评审依据。开评标现场不接受诚信库信息原件。诚信库上传信息必须内容齐全,真实有效,原件扫描件清晰可辨。否则,由此造成应得分而未得分或资格审查不合格等情况的,由投标企业承担责任。
3.11 本项目评标结果公示时,同时公示中标候选人诚信库信息,接受社会监督。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5年9月3日9时00分至2025年9月23日9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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