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国家区域医疗中心基础配套设施项目已由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一师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师市发改发(2025】181号批准建设,项目资金来源为政府,招标人为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邵逸夫医院新疆兵团阿拉尔医院。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招标项目所在实施地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一师
2.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请登录)
3.项目工程规模:新建建筑面积约2291平方米,主要包括医疗垃圾及生活垃圾暂存点、汽车坡道雨棚及非机动车雨棚、3号楼连廊等及相关附属配套;改造中医院门诊、病房8000平方米及其它附属配套设施。
4.标段工程规模
(1) 国家区域医疗中心基础配套设施项目(I标段EPC总承包),【标段工程规模】:复兴院区医疗废物暂存点,3#连廊、汽车坡道雨棚、广场遮阳棚等。
5.本次公告共划分为1个标段
| 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工期(天) |
| (请登录) | 国家区域医疗中心基础配套设施项目(I标段EPC总承包) | 复兴院区医疗废物暂存点,3#连廊、汽车坡道雨棚、广场遮阳棚等,包括但不仅限于本工程的施工图设计、采购、施工、安装、及竣工交付、缺陷责任期工作和最终接收等国家要求的所有工作,并对工程的质量、安全、文明施工、环保、工期和造价等全面负责,为交钥匙工程,具体内容如下:设计工作包括:施工图设计和施工全过程的设计服务。施工图须经招标人确定并通过施工图审查机构审查合格。施工范围包括:本项目EPC总承包初步设计范围内的全部工作内容及缺陷责任期内的全部工作内容。采购范围包括:与工程项目相关所有建筑材料、设备的采购、运输、安装、验收保管等全部采购内容。 | 179 |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条件:3.1在国家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独立企业(事业)法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或破产状态;3.2 投标人持有有效的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的营业执照;3.3 资质要求:3.1在国家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独立企业(事业)法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或破产状态;3.2 投标人持有有效的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的营业执照;3.3 资质要求:3.3.1投标人同时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3.3.2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单位不得超过两家,联合体牵头人需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联合体成员需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提供合格有效的联合体协议书,载明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义务,明确各单位拟派的负责人成员;下载招标文件、投标等全过程以牵头人身份参与。3.4投标人拟派项目总负责人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含B类安全考核证书)或二级及以上注册建筑师或二级及以上注册结构师;拟派设计负责人须具有二级及以上注册建筑师或二级及以上注册结构师;拟派施工负责人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含B类安全考核证书);项目总负责人与施工负责可为同一人,并分别提供近1个月及以上投标人所属单位社保机构养老保险缴纳清单或证明及有效的劳动合同证明。以上人员需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良好的职业道德,拟派项目总负责人、施工负责人参与本次投标活动前不得在其他工程项目担任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3.5 其它要求:并在人员、设备、财务状况、信誉、业绩等方面满足本次招标需求。
四、招标文件获取
1.领取时间:2025年09月03日 00时00分至 2025年09月08日 20时00分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张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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