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预算金额:79.2万元
4.最高限价:1.8 %(约 79.2万元)(01包:51.12万元;02包:28.08万元)
5.采购需求:一包:百善镇叶刘湖村,建设面积0.9万亩,总投资2840万元,费率1.8%,监理费51.12万元。二包:双堆集镇芦沟村,建设面积0.6万亩,总投资1560万元,费率1.8%,监理费28.08万元;包括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监理服务和竣工报验、工程档案移交、审计阶段提供配合、工程保修阶段的监理等相关服务工作。
6.合同履行期限:监理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缺陷责任期结束。工期约730日历天;缺陷责任期12个月。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磋商: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中小企业政策(本项目适用2.1.2条)
2.1.1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
2.1.2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企业划型标准按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执行。
2.1.3本项目预留部分采购项目预算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对于预留份额,即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预留份额通过以下措施进行/。企业划型标准按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执行。
2.2其它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资格要求(如有):/。
3.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 供应商须具备水利部门颁发的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或住建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3.2 项目总监理工程师须具有水利工程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或水利水电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
三、获取磋商文件
时间:2025年9月1日17点30分至2025年9月8日17点3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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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培
电话:010-53658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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