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河南平顶山石油分公司光明路加能站改造项目已由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河南石油分公司以《关于平顶山分公司光明路加能站改造的批复》(石化销售豫发〔2025〕351号)批准实施,采购人为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河南平顶山石油分公司。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河南平顶山石油分公司光明路加能站改造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进行公开采购。
2.采购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1建设地址:河南省平顶山市。
2.2标段划分:1个标段。
2.3标段合同估算金额:83.824657万元(含税)。
2.4标段采购范围:河南平顶山石油分公司光明路加能站改造工程。
2.5计划工期:30日历天。
2.6质量标准:达到国家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并保证通过主管部门的验收。
3.承包商资格要求
3.1承包商应具备以下基本资格条件:
①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工业管道安装(GC2);
②石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
③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
3.2承包商还须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承包商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
(2)须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书:
(3)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具
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4)拟任技术负责人须具备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工程师职称;
(5)项目负责人及技术负责人须在承包商单位办理劳动合同关系(提供劳动合同)、缴纳养老保险(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自开标截止时间前6个月的缴纳养老保险的证明);
(6)承包商须具备良好的质量管理、环境管理、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
(7)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足够资产及能力并有效地履行合同,提供2023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者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新成立单位提供注册以后的财务会计报表);
(8)承包商具备完善的专业技术力量和良好的服务态度,服务响应时间不超过4小时,熟悉本工程施工的国家规范和中国石化企业标准,且未被列入中石化系统黑名单;如承包商成交,成交单位的项目经理、主要管理、技术人员需要接受中国石化公司安全培训并取得合格证书(以单位出具承诺为准,须加盖承包商公章、由法定代表人签字);
(9)提供“信用中国”(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结果页面截图,若有不良记录,报名无效(执行财库【2016】125号文);
3.3本次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3.4承包商应慎重考虑并决策是否参与本采购项目的竞标。若获取了采购文件后决定不参与竞标,请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书面通知采购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否则采购人将按照《中国石化建设工程市场诚信体系管理办法》相关条款的规定给予限制参与采购活动的处理(特殊原因及不可抗力的情形除外)。
4.获取采购文件、图纸等相关资料时间:
(1)获取开始时间:2025年9月2日18时00分。
(2)获取截止时间:2025年9月7日18时00分。
4.4采购文件售价:500元/份;
5.响应文件编制及递交
5.1编制方式:响应文件须采用承包商文件制作工具进行编制。
5.2递交时间:递交截止时间前均可递交。
5.3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9月8日09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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