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公寓改造工程 (项目名称)已由吴江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吴开审备〔2024〕315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华映视讯(吴江)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公寓改造工程(标段)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江苏省苏州市吴江经济技术开发区江陵街道云湾路398号湖湾天地商务广场11幢
2.1.2建设规模:改造装修面积约 19817平方米,建筑高度约55.1米
2.1.3合同估算价:3815.65万元
2.1.4工期要求:120日历天,
计划开工日期:2025年09月30日,竣工日期:2026年01月27日
2.1.5 其他:/
2.2招标范围:装饰装修工程、机电安装工程、消防工程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 【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且【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相关规定不作要求的除外)。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资格),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3)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3.3 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其他要求:
□投标人?项目负责人承担过类似工程;
类似工程认定标准:项目负责人自2022年9月至今须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1800万元及以上的公共建筑室内装饰装修工程(仓库、厂房、住宅、幕墙除外)。类似工程须上传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备案表或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信息要素表)、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的扫描件。施工合同证明材料还需提供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或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相应查询网页截图(网页截图至少需体现工程名称、施工单位名称等相应合同内容)。(1)日期以竣工验收证明中注明的竣工验收时间为准。(2)金额以中标通知书的中标金额或直接发包备案表的合同价或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信息要素表的合同价为准,如果直接发包备案表中没有金额的,以施工合同中的签约合同价为准。业绩须为项目负责人在投标人本单位承担过的业绩;
□ 自年月日以来,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 自年月日以来,企业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 自年月日以来,企业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 自年月日以来,投标人或者拟派项目负责人在招标人之前的工程中没有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名单如下:。
3.4 其他要求:
(1)本项目执行苏信用办[2018]23号文《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的实施意见》。
(2)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其他公司担任法定代表人,不得是个体工商户经营者。
(3)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其他公司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变更信息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系统的变更备案信息为准。
(4)为本标段前期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企业,不能参加本标段的投标。
(5)联合体牵头方的资质必须为【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拟选派的项目经理也必须由牵头方出具并注册在牵头方单位。
(6)本项目执行苏建招办[2022]2号文《关于在我省自筹资金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中应用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有关要求的通知》: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不处于不合格状态;如处于不合格状态,则资格审查不通过。
(7)投标单位须在“应上传的其他材料”端口上传投标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承诺书(格式详见附件),未按规定提供的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3.5 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5 本次招标接受 (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的规定。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 2025年09月02日16时30分至2025年09月08日23时59分;
5. 投标截止时间
5.1 投标截止时间为:2025年09月15日09时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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