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日常零星维修服务采购项目
二、项目编号:
25AT
三、项目情况:
(一)采购内容:
本项目拟采购入围供应商为招标方提供日常零星维修服务,零星维修使用范围主要包含营业机构室内外墙面、地面、顶面、门头、各类门窗、锁具、强弱电、水管路、灯箱等的日常所需要维修(维修内容附后)和应对突发维修项目,保证营业机构正常维护需要和突发情况的及时应对,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五部分采购需求书。
1.标包划分:共分为3个标段,零星维修服务片区按标包划分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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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包(及预算) |
旗舰行名称 |
序号 |
单位全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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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包 (70万元) |
蜀山支行 |
1 |
合肥蜀山支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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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合肥望江中路支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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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合肥望江西路支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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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合肥绩溪路支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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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合肥梅山路支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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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合肥潜山路支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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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合肥长江西路支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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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合肥清溪路支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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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新支行 |
9 |
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支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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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合肥红皖支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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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合肥黄山西路支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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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自贸试验区高新支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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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合肥置地广场支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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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合肥政务区支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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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合肥凤凰城支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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肥西支行 |
16 |
肥西支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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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
肥西经开区支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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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
肥西人民路支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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巢湖支行 |
19 |
巢湖分行营业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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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
巢湖健康路支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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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
巢湖巢湖中路支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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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
巢湖城北支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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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
巢湖振巢支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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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行本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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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分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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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包 (60万元) |
包河支行 |
1 |
合肥包河支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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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合肥卫岗支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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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合肥繁华大道支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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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合肥新里程支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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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合肥工大支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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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合肥徽州路支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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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合肥马鞍山南路支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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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合肥宁国路支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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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合肥太湖路支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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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合肥桐城南路支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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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合肥新东方大厦支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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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发区支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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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开发区支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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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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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合肥翡翠路支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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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合肥滨湖支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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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合肥云谷创新园支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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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
合肥四川路支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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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
合肥紫云路支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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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
合肥新桥支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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肥东支行 |
20 |
肥东支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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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
肥东桂王路支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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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业中心 |
22 |
安徽省分行营业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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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包 (60万元) |
庐阳支行 |
1 |
合肥庐阳支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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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合肥四牌楼支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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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合肥亳州路支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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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合肥逍遥津支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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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合肥凤台路支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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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合肥明发广场支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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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合肥颍上路支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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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合肥政府广场支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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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合肥长江路支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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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合肥四里河路支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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瑶海支行 |
11 |
合肥瑶海支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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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合肥和平路支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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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合肥临泉路支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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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合肥胜利广场支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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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合肥铜陵北路支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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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合肥东部新城支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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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
合肥新站支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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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
合肥站北支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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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丰支行 |
19 |
长丰支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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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
长丰长寿路支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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庐江支行 |
21 |
庐江支行营业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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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
庐江城西支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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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
庐江城南支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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庐江长江路支行 |
2.响应缺漏项处理:
投标报价为完成本服务范围的全部费用报价包括不限于人员工资、管理费、服装费、办公费、交通费、通讯费、培训费、税金、利润、劳动保险费、合同工期内的风险费用等为完成本次招投标项目所发生的一切费用。中标人自行解决员工养老、失业、医疗、工伤、生育、纳税等保险及劳保、工资、福利、食宿、员工上下班交通及投标人为完成服务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等有关问题。除其他条款另有约定外,本项目不再增加任何费用。
3.中标人数量:本项目共划分3个标包,每个标包1名中标人。中标规则:本项目对投标人所投标包数量不作限制,但最多中标1个标包,执行兼投不兼中原则。
4.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5.服务期限:自合同生效日期起1年。
6.项目预算:190万元/年(含税),其中:第一包70万元,第二包60万元,第三包60万元,合同期内根据维修单价在预算范围内据实结算。
7.续签管理:
□招标人可按中标人《续签承诺》中承诺的服务价格签署后X年/月的采购合同,但此承诺不视为招标人对中标人的后续采购承诺,招标人有权自主决定是否继续采购。
■其他情形【本次采购价格标准有效期最长为24个月。首期合同到期后,如招标人采购需求未发生本质变化的,且中标人承诺能根据招标人采购需求提供服务,在符合招标人外包项目续签情况下,招标人将按照本次中标价格与中标人续签合同。如中标人的服务资格、服务质量或服务能力无法满足采购需求时,招标人有权利提前终止合作。】
(二)采购流程:详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
特别说明:投标人需认真研读招标文件,一旦中标,应能严格按照合同及招标文件等要求履约,否则,招标人有权按照合同及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中标人赔偿损失,并且根据内部管理要求进行处理,处理结果可能会是:暂停中标资格3-6个月、取消中标资格、禁止参与本行采购活动6个月-3年。必要时,可将投标人不良行为通报行业主管部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或政府采购主管部门。
其他要求:招标人保留对投标人的业绩、获奖等资料进行考察的权利,一经发现弄虚作假,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四、合格投标人的基本资质要求(须同时满足):
(一)投标人及所报服务的资质要求如下:
1. 供应商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遵守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2. 投标人需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3. 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备注:投标人如提供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后颁发的资质证书,其资质等级应当对应满足上述资质要求。
4.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建筑工程专业),同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拟派专职安全员须具备有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
备注:须提供拟派项目负责人的建造师注册证书、有效的安全考核B级证书,以及拟派专职安全员的有效的安全考核C级证书,证书载明的单位名称均应当与投标人名称一致。同时,还应提供本单位近6个月(2025年2月1日以来任意连续3个月)社保缴费证明或其他能够证明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员参加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社会保险的缴纳单位应当是投标人或者投标人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
(二)其他必须满足的要求:
1. 投标人须在法律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不得直接或间接地与招标人为本项目所委托的咨询公司或其附属机构有任何关联。
2. 投标人必须从招标代理机构获得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否则不能参加本次招标。
3. 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项目分包:投标人不得将本项目采购内容以任何方式进行分包。
5. 投标人不得将本项目采购内容以任何方式进行转包。
6. 截至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含)止,投标人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zxgk.court.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
7. 近3年(2022年1月1日至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含)止),投标人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或涉及环境保护、劳动用工、消费者权益保护等方面的重大违法违规行为。重大违法违规,是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人民币200万元以上(含)的罚款等行政处罚。
8. 截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投标人未处于中国银行供应商不良行为禁止准入处罚期内。
9. 投标人须保证:招标人在使用其提供的服务时,在使用的国家/地区不存在任何已知的不合法的情形,也不存在任何已知的与第三方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等知识产权、肖像权等民事权利相关的侵权行为。如果有任何因招标人使用投标人提供的服务而提起的侵权指控,投标人须依法承担全部责任。
10. 存在关联关系的投标人不同时参与:
■本项目。
□本项目的同一标段/分包。
关联关系投标人包含以下情况:
(1) 与本投标人单位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为同一人的其他投标人;
(2) 与本投标人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投标人。
投标人应向招标人如实披露与本投标人存在关联关系的其他投标人。招标人有权取消关联关系投标人参与本项目的资格或重新组织招标。
11. 投标人之间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报价,不得排挤其他投标人的公平竞争,损害招标人或者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
12. 投标人提供的全部材料必须真实有效,投标人如提供虚假材料或存在弄虚作假行为,其投标将被拒绝,招标人有权将其列入中国银行供应商不良行为名单。
13. 投标人应未受到联合国、中国或其他招标人认为需适用的制裁发布主体的制裁,也未被前述制裁对象拥有或实际控制。
14. 截止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含)止,投标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
五、招标文件发售:
发售时间:2025年9月2日至2025年9月10日17:00止(北京时间)。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方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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