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南宫市交通便民出行提升工程项目(一期)一标段新能源纯电动公交车购置(二次)已由南宫市行政审批局以南审批投资审字(2025)11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南宫市交通运输局,建设资金来自上级补助资金及南宫市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南宫市交通运输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项目名称:南宫市交通便民出行提升工程项目(一期)一标段新能源纯电动公交车购置(二次)。交货期:签订合同后45天内车辆运至招标人指定地点。
2.2招标范围:采购40部新能源公交车,其中公交版32部,公路版8部。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车辆制造商或车辆经销商,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实施能力;3.2投标车型必须是工业和信息化部(含发改委)在“车辆生产企业与产品公告”中已公告的有效整车产品,并能够在南宫市登记注册(上牌)并办理新能源车免税;3.3企业和车型产品列入国家工信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免征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提供网页截图证明材料;3.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否则均按无效处理;3.5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均不含投标人的分公司)及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投标人(不含投标人的分公司),不得参加投标。(投标人为经销商的,若制造商出现上述情况,也不得参加投标。)3.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7一个制造商仅能委托一个经销商参加投标,制造商及其委托的经销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3.8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09-03 00:00至2025-09-09 00:00(北京时间,下同)下载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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