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淮北市城乡地表水厂净水工程及配套供水管网建设项目—烈山水厂液氧站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竞争性磋商 ☑询价
采购需求:约 1505 吨液氧采购及液氧储罐设备租赁,具体详见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接招标人通知后 30 日历天内液氧储罐设备安装调试完毕交付使用,交付使用后五年内按招标人需求分批次供货液氧(接到招标人每批次供货需求后 3 日历天内交付至招标人指定地点)。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投标人须具有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许可范围须包含液氧)。
(3)投标人业绩要求:投标人2022年1月1日至今具有1个液氧供货业绩。
须同时提供①供货合同;②发票;③供货完成证明材料(证明材料中须体现出供货完成时间及所供药剂符合合同要求且无质量问题,证明材料须由合同甲方加盖公章,公章名称与合同甲方名称一致),否则不得分。
(4)供应商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的,不得推荐为成交候选供应商,不得确定为成交供应商:
①供应商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②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被人民检察院列入行贿犯罪档案的;
③供应商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
④供应商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⑤供应商被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仍在处罚期内的。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5年9月2日至2025年9月5日17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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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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