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项目名称:湖州市财政开发公司2025年资金竞争性存放项目招标公告
二、招标项目编号:湖财开招〔2025〕1号
三、招标方式及组织类型:公开招标(非政府采购),自行组织
四、招标项目内容
本次招标资金规模18000万元,入围中标银行5家,定期存放期限一年。
五、投标银行资格要求
参与投标的银行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商业银行、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等银行业金融机构,且应符合以下条件:
(一)投标银行须为在湖总行或湖州市分行,且在湖州中心城区(吴兴区、南太湖新区)设有分支机构。
(二)依法开展经营活动,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及重大违约事件。
(三)纳入人民银行综合评价的银行,人民银行上年度综合评价应达到B级及以上,不纳入人民银行综合评价范围的银行不受此限制。
投标银行应提供业务承办银行机构确认函原件(明确中标后承办本项目业务的银行机构名称),承办机构如为分支机构的,须为投标银行再湖州中心城区(吴兴区、南太湖新区)设立的分支机构,各投标主体不得隶属于同一法人。
六、投标报名
(一)报名时间:2025年9月2日至9月8日17:00。
二、招标项目编号:湖财开招〔2025〕1号
三、招标方式及组织类型:公开招标(非政府采购),自行组织
四、招标项目内容
本次招标资金规模18000万元,入围中标银行5家,定期存放期限一年。
五、投标银行资格要求
参与投标的银行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商业银行、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等银行业金融机构,且应符合以下条件:
(一)投标银行须为在湖总行或湖州市分行,且在湖州中心城区(吴兴区、南太湖新区)设有分支机构。
(二)依法开展经营活动,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及重大违约事件。
(三)纳入人民银行综合评价的银行,人民银行上年度综合评价应达到B级及以上,不纳入人民银行综合评价范围的银行不受此限制。
投标银行应提供业务承办银行机构确认函原件(明确中标后承办本项目业务的银行机构名称),承办机构如为分支机构的,须为投标银行再湖州中心城区(吴兴区、南太湖新区)设立的分支机构,各投标主体不得隶属于同一法人。
六、投标报名
(一)报名时间:2025年9月2日至9月8日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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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思颖
电话:010-826566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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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箱:csy@zbytb.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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