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中国石油内蒙古呼和浩特销售分公司非油品配送服务(化工农资、润滑油车辅、饲料等)项目已由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销售分公司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呼和浩特销售分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销售分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非油品配送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呼和浩特销售分公司非油品配送服务项目,主要包括化工农资、润滑油车辅、饲料等商品的配送及装卸服务。
2.2招标范围
投标人根据采购方的要求,按规范方式及流程,将出库商品装车、配送至采购方指定地点并卸货到指定地点。投标人负责为采购方所属各团队加油站化工农资、润滑油车辅、饲料等商品的配送及装卸服务。概算金额为200万元。
2.3服务期限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年,合同一年一签。
2.4服务地点
呼和浩特市及周边旗县。
2.5本项目不划分标段,选取2名中标人。排名第一的中标人服务量为70%,排名第二的中标人服务量为30%。中标人与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呼和浩特销售分公司签订合同。
2.6其他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3.2投标人资质要求:
具有在有效期内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3.3业绩要求: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投标人至少具有1项货物运输服务的业绩,提供业绩相对应的合同关键页扫描件(包括但不限于合同首页、服务范围页、合同签署页)。
3.4信誉要求:
3.4.1投标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4.2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未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3.4.3 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s://wenshu.court.gov.cn)的查询结果为准。
3.5车辆及人员要求:
投标人至少具有5辆运输车辆,车辆提供有效的交强险。投标人须提供车辆交强险证明、交通主管部门核发的对应车辆驾驶员B2或A1或A2驾驶证;自有货物运输车辆须提供车辆行驶证,租赁货物运输车辆须提供租赁合同及车辆行驶证。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分包。
3.7其他要求: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本项目同时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9月2日至2025年9月8日(北京时间,下同)报名。
4.2招标文件按套发售,每套售价为200元人民币。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下同)为2025年9月16日8时40分。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方婷
电话:010-533411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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