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编号:ZT
2、项目名称:尉氏县环卫新能源设备更新项目采购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预算金额:25570000.00元
最高限价:25570000.00元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5.1 采购内容:尉氏县环卫新能源设备更新项目采购,本项目主要内容为:购置30台4吨纯电动自装卸式垃圾车、4台18吨纯电动多功能抑尘车、9台18吨纯电动高压清洗车、4台18吨纯电动洗扫车、2台25吨纯电动多功能抑尘车,具体采购需求详见招标文件。
5.2 供货期限:签订合同后15日历天内供货、安装、调试完毕
5.3 供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5.4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地方及行业现行规范标准,满足采购人要求
5.5 质保期:整车质保一年,电池、电控和电机系统质保8年或40万公里,以先到为准。
6、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至质保期结束。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否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执行节能环保、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等相关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 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的仅提供营业执照);本项目可接受车辆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参与投标,如供应商为车辆生产厂家,须提供生产厂家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如供应商为代理商,代理商须提供车辆生产厂家为代理商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授权证明文件,格式自拟;
3.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投标人提供盖公章的声明资料);
3.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投标人提供声明资料);
3.4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查询渠道:“失信被执行人”通过“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查询,“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开标后查询供应商信用信息,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及相关证据与其他采购文件一并保存;
3.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公示的公司信息、股东或投资人信息(网页截图并加盖单位公章,非企业性质的供应商无法在该公示系统查询的,则针对此项做出书面承诺,格式自拟并加盖公章);
三、获取招标文件
1、凡有意参加的投标人,请于2025年09月03日至2025年09月09日,每天(北京时间)……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陈思颖
电话:010-82656698
手机:1580167999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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