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本招标项目 中铁二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科左后旗2024年度“三北”工程林草湿荒一体化保护修复项目经理部招标人为 中铁二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科左后旗 2024 年度“三北”工程林草湿荒一体化保护修复项目经理部(招标人为本次物资招标采购的招标人,必须与公章一致。)招标项目资金来自 中央财政资金及自治区配套资金 (资金来源),建设资金已落实。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草籽进行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概况
2.1.1 科左后旗 2024年度“三北”工程林草湿荒一体化保护修复 项目,位于 内蒙古 自治区 通辽 市科尔沁左翼后旗 (县)。合同金额 0.59 亿元,合同工期 28 月,开工日期: 2025 年 5月,竣工日期:2027 年 9 月。主要工程:本工程主要以科左后旗巴胡塔苏木、巴彦毛都苏木、朝鲁吐镇、甘旗卡镇、努古斯台镇和查金台牧场等苏木镇场草原修复为主,其中重度退化草原修复 27856亩、中度退化草原修复152619亩、中度退化草原修复3000 亩、灌木林平茬复壮 10130 亩。
2.2招标内容及包件划分
2.2.1 招标内容及包件划分:(请登录)
2.2.2 招标方式:采用公开招标方式。
3.招标依据
3.1本次招标的依据为:
(1)《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国务院第613号令);
(3)《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27号);
(4)《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12号);
(5)《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物资采购管理办法》(中国铁建运管〔2021〕27号);
(6)《铁路建设物资采购供应管理办法》(铁总物资[2015]116号);
(7)其它相关法律、法规、规章。
4.投标人资格审查及要求
4.1 本次招标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
4.2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4.2.1包件名称(CZ-01、CZ-02)
4.2.1.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4.2.1.2许可和认证要求:投标物资生产厂家须具有生产所在地地方政府颁布的有效证书及其他资质证书。
4.2.1.3生产能力要求:生产商家需具备相应的生产能力;具有配套的人员、设备等,生产工艺、装备必须符合国家发展政策的相关规定。
4.2.1.4财务能力要求:具有一定规模和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生产商注册资金在100万元及以上,代理商注册资金在200万元及以上;投标人能提供全额增值税专用发票(一票制)。
4.2.1.5质量保证能力要求:投标产品生产商产品符合国家现行标准;
4.2.1.6供货业绩要求:供响人投标不受业绩限制;
4.2.1.7组织供应能力:具有采购物资生产、供应、运输服务、退换货等保障能力。
4.2.1.8履约信用: (请登录)
4.2.1.9其他要求:投标人如是代理商,须提供生产厂出具的授权函(原件)或投标物资生产厂销售代理证明,生产厂家不得与其销售公司共同参与同一包件的投标,生产厂家不得与其所授权的代理商共同参与同一包件的投标,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具备提供延伸服务的能力,具备跨地域的供应、集散能力。
4.2.1.10本次招标接受代理商,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2.1.11 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以上投标人或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得参与同一个包件投标。
5.招标文件售卖截止时间为:2025年9月3日至2025年9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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