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无锡市公共文化艺术发展中心西水墩公用厕所提升及建筑墙面维修项目 已由项目审
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 国有资金:23.884392万元 , 招标人为 无锡市公共
文化艺术发展中心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 其他。
二 、 项 目 概 况 和 招 标 范 围
规模: 1.本次招标为无锡市公共文化艺术发展中心西水墩公用厕所提升及建筑墙面维
修项目,内容详见清单。本次招标共一个标段。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无锡市公共文化艺术发展中心西水墩公用厕所提升及建筑墙面维修项目
三 、 投 标 人 资 格 要 求
无锡市公共文化艺术发展中心西水墩公用厕所提升及建筑墙面维修项目 :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报价供应商未被“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
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应为
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报价供应商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报价供应商应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或【建筑装饰装
修专业承包二级】(含)以上资质,及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书,并在人员、设备、资
金、经验等方面有相应实力且公司信誉良好,无不良记录;
(3)拟投入本项目项目负责人具有住建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二级或以上
建造师注册证书;具有省级(或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
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证);
(4)授权委托人、项目负责人应为报价供应商企业在职职工,并应具备与企业签订的
劳动合同和由社保机构出具的近三个月任意一个月的缴费证明】原件扫描件(如报价供应商
成立时间迟于要求开始的时间,则时间要求为报价供应商成立时间至截止时间);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6)其他规定: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
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均作为无效报价处理。
本项目 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 、 招 标 文 件 的 获 取
获取时间: 2025-09-02 16:30到2025-09-09 16:00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程姣
电话:010-53605906
手机:15010770853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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