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2025)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广东电网能源发展有限公司2025-2027年度生产用车(含司机)租赁阶段框架协议采购项目(二次招标) ,招标人为广东电网能源发展有限公司,项目资金来自 市场竞争所得 ,出资比例为 100% ,资金已落实。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本次招标项目为广东电网能源发展有限公司2025-2027年度生产用车(含司机)租赁阶段框架协议采购项目(二次招标)包括但不限于:负责项目实施期间施工生产用车,其中皮卡车每辆月平均行驶里程约4000公里,行驶道路不限于公路、林地、山地、坑洼等路面。
2.2项目所属地:根据具体采购合同(订单)要求确定。
2.3招标项目所在地区:广东省广州市。
2.4标的物预估金额:人民币1700万元(含税)。
本项目所列预估金额为预估量,最终以实际框架结果有效期内发生的采购量为准。招标人在框架结果有效期内将按照各标包的预估金额进行需求分配,框架协议结束时的最终分配金额与预估金额可能存在一定偏差:
1)可能出现协议期内无实际需求。
2)可能出现因实际需求仅为单一项目不能拆分导致分配金额存在偏差。
2.5项目类别:服务。
2.6招标分类:框架招标。
2.6.1框架协议有效期:
1)框架结果生效时间:本框架招标结果有效期自上一个框架招标结果结束之日起或自本框架协议合同签订之日起(两个日期之中选择最晚日期为起始日)满2年截止。
2)本框架协议有效期内实际采购量允许上下限浮动比例为上限+50%,下限-20%。
3)协议期未满,实际采购量达到标包预估金额上限时,应提前终止框架协议。
4)协议期届满,中标人实际采购量在标包预估金额上下限之间的,按期终止框架协议;实际采购量未达到标包预估金额下限的,应延长协议有效期限,延长期限原则上不超过一年(在延长期内,该框架协议的实际采购量达到下限时立即终止框架协议,延长期满仍未达到下限,自动终止框架协议)。
5)对于因国家、行业或企业有关标准发生调整,原有规格型号已不能满足安全、生产要求且供应商无法供应对应品类新式型号的,经协商可提前终止协议。当框架协议有效期(含延长期)内发生中标供应商被取消中标资格,除有特殊采购需求情形外,自被取消中标资格之日起框架合同自动终止,其未履行合同部分的供应量优先采用其他供应商足额部分进行弥补,仍然有缺额的,则剩余份额按照其他供应商中标相对比例重新分配。
6)投标人参与本项目投标,必须充分认识和无条件承担上述风险,对于框架结果有效期内出现履约及其他问题,将依法追究中标人责任。当出现下列情况时,招标人有权对中标人实行处罚:
①在框架招标有效期内,中标人放弃中标资格的,按照《广东电网能源发展有限公司供应商管理工作标准》进行失信行为扣分和处理。
②中标人出现拒签合同、质量不合格等违约情况或中标人出现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等情况,按照《广东电网能源发展有限公司供应商管理工作标准》进行失信行为扣分和处理。
③如果因中标人原因拒绝接受订单的,每发生1次扣减剩余份额的20% ;如发生送货产品质量不合格或货不对板的,每发生1次扣减剩余份额的10% ;如因中标人原因延迟送货时间超出招标文件所规定的最长天数的,每发生1次扣减剩余份额的10% ;直至终止框架合同。并按《广东电网能源发展有限公司供应商管理工作标准》对其进行失信行为扣分和处理。
2.7标的清单:
2.7.1标的清单及标包划分情况:
当经过初步评审后进入详细评审是剩余投标人大于等于5人按以下办法设立标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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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序号 |
标的名称 |
标的预估金额 (万元) (含税) |
标的中标比例 |
划分标包数 |
标包序号 |
标包预估金额 (万元)(含税) |
最高限价 (费率) |
投标保证金(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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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生产用车(含司机)租赁 |
1700 |
50% |
3 |
1-1 |
850 |
100%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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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
1-2 |
51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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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
1-3 |
340 |
当经过初步评审后进入详细评审是剩余投标人等于4人按以下办法设立标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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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序号 |
标的名称 |
标的预估金额 (万元) (含税) |
标的中标比例 |
划分标包数 |
标包序号 |
标包预估金额 (万元)(含税) |
最高限价 (费率) |
投标保证金(万元) |
|
1 |
生产用车(含司机)租赁 |
1700 |
60% |
2 |
1-1 |
1020 |
100% |
5 |
|
40% |
1-2 |
680 |
1)本采购项目设1个标的,各标的间可兼投可兼中。
2)除不受限制的特殊包外,各标的的标包间:
标的1:☑可兼投不可兼中,只能中1个标包。
3)如某个标的实际需求数量或金额较少,不能满足框架分配比例的,最终比例以实际分配份额为准。
4)具体标的物清单详见报价表。
2.7.2投标报价要求: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2.5.
2.7.3进场及服务要求:
1.订单的有效下达:经招标人采购部门书面签字盖章,传真到中标人指定传真号或扫描到中标人指定邮箱、微信的订单,不论中标人是否回复确认,均视为有效下达。如中标人对订单有异议的,须在一天内回函,否则视为完全理解和接受订单。
2.订单如有框架协议清单之外的车类或规格型号车辆,可参照协议清单中相近规格型号的单价友好协商确定订单单价。
3.其他要求:详见合同条款。
3.投标人资格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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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用资格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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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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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合法运作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独立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和独立履行合同的能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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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存在以下情形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包的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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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在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广东电网能源发展有限公司实施不接受投标处理或市场禁入处理,且未解除处罚的(含预警名单),不得参加本次投标。在处理期限内尚未完成评标的,作否决投标处理,尚未发出中标通知书的,作取消中标资格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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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其它不得存在情形: 1、投标人被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2、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 4、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5、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6、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选或严重违约或重大产品质量问题的。 7、在最近三年内发生群体维稳责任事件的。 8、在最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投标人提供不存在上述情形的声明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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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投标人存在以下任一情形,由评标委员会(评标委员会)根据“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关于进一步加强投标人计算机硬件特征码审查的通知”对其作否决投标处理: 1. 与其他投标人下载招标文件的IP地址、投标文件的CPU序列号及硬盘序列号三者同时一致; 注:如采购项目最小独立评审单元(标的/标包/标段)出现上述任一情形,将否决投标人响应该采购项目及同一采购项目后续采购的全部投标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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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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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用资格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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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用标的/标包(段):生产用车(含司机)租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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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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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投标产品不得为美光公司产品(包括含有美光芯片的产品),提供承诺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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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投标人需满足下列之一: 一、投标人自有车辆≥30辆; 二、自有车辆≥25辆+合作车辆数量≥5辆; 不能满足上述条件之一的否决其所在标的投标。 1、投标人自有车辆需提供以下佐证材料: 1)自有《车辆台账清单》,清单要如实写明车辆类型、排量/座位数、车辆价、车辆注册日期(以车辆行驶证所标注注册日期为准)、车辆注册年限(年)、车辆属性(自有/合作)、平均车辆注册年限(年); 2)自有车辆类型要属于本标的招标车辆类型; 3)自有车辆的行驶证复印件; 4)车辆台账清单必须清晰且与实际一致,车辆行驶证在截止投标截止日检验有效期必须在有效期内; 5)车辆行驶证所有人必须与投标人名称完全一致(如发生企业更名或属投标人分公司车辆的,要出具相关工商更名记录凭证、公司组织框架构证明材料。) 6)投标人控股、参股公司自有车辆不能作为投标人自有车辆; 7)不符合上述任一要求车辆不能计作投标人自有车辆数。 2、投标人合作车辆需提供以下佐证材料: 1)合作《车辆台账清单》,清单要如实写明车辆类型、排量/座位数、车辆价、车辆注册日期(以车辆行驶证所标注注册日期为准)、车辆注册年限(年)、车辆属性(自有/合作)、平均车辆注册年限(年); 2)合作车辆类型要属于本标的招标车辆类型; 3)合作车辆的合作合同复印件(首页、清单页、签名页,合同必须在有效期内),合同车辆行驶证复印件; 4)车辆台账清单必须清晰且与实际一致,车辆行驶证在截止投标截止日检验有效期必须在有效期内; 5)车辆行驶证所有人必须与合作方名称完全一致(如发生合作方企业更名或属合作方分公司车辆的,要出具合作方相关工商更名记录凭证、公司组织框架构证明材料。) 6)合作方控股、参股公司合作车辆不能作为投标人合作车辆(有合作协议的除外)。 7)不符合上述任一要求车辆不能计作投标人合作车辆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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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投标人需出具承诺函,承诺若中标,则需在合同签订后一个月内能提供符合本标的车辆类型要求且能投入本标的使用车辆不低于20辆,否则否决其所在标的投标。 |
4.招标文件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本招标项目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
4.2招标文件获取时间
获取开始时间:2025年09月02日18时00分
获取结束时间:2025年09月08日18时00分
4.3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09月08日18时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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