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分为3个标段:
标段一:商业尽职调查;
标段二:法务尽职调查;
标段三:财务尽职调查。
本项目划分为三个标段,本项目评标顺序依次为标段一、标段二、标段三,各投标人可以参与一个或多个标段的投标,但最多只能中标一个标段,已经中标的投标人可以参加后续标段的评审,但不再被推荐为中标候选人。
4、投标人资格要求:
标段一:商业尽职调查:
(1)投标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其他证明材料);
(2)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4年度的财务报表,或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投标人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招标活动前半年内至少一个月:1)缴纳税收的凭证;2)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依法享受免缴、缓缴的,提供证明材料;
(4)投标人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投标人根据履行项目合同需要,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承诺书);
(5)参加招标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书);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标段二:法务尽职调查:
(1)投标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其他证明材料);
(2)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4年度的财务报表,或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投标人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招标活动前半年内至少一个月:1)缴纳税收的凭证;2)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依法享受免缴、缓缴的,提供证明材料;
(4)投标人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投标人根据履行项目合同需要,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承诺书);
(5)参加招标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书);
(6)投标人须具有有效期内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书(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标段三:财务尽职调查:
(1)投标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其他证明材料);
(2)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4年度的财务报表,或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投标人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招标活动前半年内至少一个月:1)缴纳税收的凭证;2)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依法享受免缴、缓缴的,提供证明材料;
(4)投标人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投标人根据履行项目合同需要,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承诺书);
(5)参加招标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书);
(6)投标人须具有主管部门颁发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现场考察、答疑时间:本次招标项目不统一组织现场踏勘。
6、招标文件获取时间
6.1时间:2025年9月2日至2025年9月15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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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方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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