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次220kV蜂王山光伏电站备用电源EPC工程项目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及银行贷款,招标人为格盟朔州新能源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规模:
1)220kV蜂王山光伏电站备用电源安装400kVA变压器及新架10kV线路工程。
2.招标内容与范围:
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不分标段:
为220kV蜂王山光伏电站提供备用电源,新建400kVA变压器及新架10kV线路;包括并不限于:
(1)初步设计、施工图和竣工图阶段的勘察、设计及相关技术支持和服务。设计应满足国家、行业最新规程规范以及山西省电力主管部门的最新技术要求。
(2)工程实施阶段: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按照设计规程规范及山西省电力主管部门最新技术要求,负责完成全线路架设所需设备材料附件的采购、施工、安装、验收、试运工作;设备采购禁止使用国家及山西省国网公司公布的黑名单厂家。
(3)其它工作
负责完成项目竣工验收涉及到的各阶段所有验收工作及相关手续办理工作,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投标人负责杆塔占地以及施工临时用地的征租地协调,迁移补偿、地表附着物的清理赔偿、复原、复垦。
2)投标人保证本次招标的EPC工程实施进度满足招标方10月30日用电节点的时间要求。
3)投标人负责工程建设过程中的工程协调、入场道路协调、阻工协调、以及与各级政府、行政主管部门的沟通、协调、拜访、配合检查等外协调工作,本项目的土地征租、青苗补偿、附着物赔偿、道路占用、道路协调、迁坟、线路补偿费用施工区域内需要迁移的电力、通信、热力、浇灌沟渠改线、临时占地租地及复垦费用等费用均由投标方承担。负责项目建设区用地的租赁手续办理以及协调、场区余物清理、线路清障工作,包括但不限于电缆敷设、接地、施工道路、线路施工及清障等;相关费用由承包方负责。
3.项目建设地点:山西省朔州市平鲁区。
4.计划工期:2025年10月30日前具备并网节点要求。并在项目并网后三个月内完成所有承包范围内的消缺工作(投标人接到中标通知书后7日内提交初步设计成果文件)
5.质量标准:
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达到国家及行业现行规范合格标准。
设备、材料要求的质量标准:达到国家及行业现行规范合格标准。
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达到国家、行业、国网山西省电力公司验收标准,满足设计及国家有关施工规程和规范要求,工程竣工验收合格。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不分标段:
1.资质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需提供营业执照扫描件);
(2)投标人施工资质: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含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和有效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类、承修类、承试类三级(含三级)及以上资质(如未换取新证,旧证在有效期内的仍可使用《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类、承修类、承试类四级(含四级)及以上资质);
(3)投标人设计资质: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类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专业资质(变电工程、送电工程)专业乙级(含乙级)及以上资质。
2.财务要求:
投标人近三年(2022年-2024年)财务状况良好,有足够的流动资金实施本项目,需提供财务报告,至少需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
3.主要人员资格要求:
(1)项目经理:项目经理须具备建设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二级(含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机电工程专业)(如为一级建造师的,须附使用有效期内的电子证书且本人签字)和省级及以上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证书注册单位为本单位);必须为本公司的在职正式员工,提供社保证明(2025年1月至2025年8月连续6个月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且在本招标项目计划工期内不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施工负责人)、施工项目的项目经理。近三年内(2022年9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项目经理须具有1项类似业绩(提供合同证明材料);
(2)设计负责人:设计负责人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电气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
4.业绩要求:
投标人近三年内(2022年9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满足以下条件:
(1)设计业绩:投标人须具有1项线路或配电工程设计业绩;
(2)施工业绩:投标人须具有1项线路或配电工程业绩;
(3)业绩证明需要提供的材料:
①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和工程接收证书(或工程竣工验收证书或工程竣工报告)等可以证明工程已经完工的有效证明的复印件(时间以竣工时间为准);
②对应项目的有效发票。【附发票及对应发票的“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或“全国统一规范电子税务局”)查询结果】。
5.信誉要求:
(1)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
(2)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指联合体各方)、投标人拟任项目经理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无行贿犯罪案件记录。
6.本项目允许联合体参与,投标人为联合体参与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必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单位和各方的权利义务,联合体成员不超过两家;联合体牵头人必须为施工单位;
(2)组成联合体参与本次招标活动的单位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参与同一项目的报价,也不得组成新的的联合体参与同一项目的报价。
7.其他要求:
无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5年09月02日17时00分至2025年09月09日16时00分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方婷
电话:010-533411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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