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洪泽湖大堤护堤段房屋维修工程 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
国有资金:15万元 , 招标人为 江苏省洪泽湖水利工程管理处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
标方式为 其他。
二 、 项 目 概 况 和 招 标 范 围
规模: 洪泽湖大堤护堤段房屋维修工程(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洪泽湖大堤护堤段房屋维修工程
三 、 投 标 人 资 格 要 求
洪泽湖大堤护堤段房屋维修工程:
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建筑业
本项目按照以下第 (1) 种方式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要求:
(1)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2)本项目通过以下第( )种方式预留部分采购份额采购中小企业服务:
1)本项目要求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 %,其
中小微企业所占比例应为 %(两项比例均应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
八条规定)。
2)本项目要求供应商进行合同分包,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 %,其中小
微企业所占比例应为 %(两项比例均应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八条
规定)。
(3)本项目为非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对小微企业报价给予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
加评审。
注: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
3、根据采购人要求供应商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3.1供应商提供有效期内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统一信用代码的营
业执照;
3.2供应商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证书必须在有效期内)及安全生产许可证
(证书必须在有效期内);
3.3项目负责人注册专业和资格等级: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并具有安
全生产考核合格B类证,同时提供2025年02月01日以来任意1个月人社部门出具的由供应商缴纳的社保证明;
3.4供应商必须承诺其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
产状态;
3.5供应商必须承诺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
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
3.6供应商针对本项目派出的项目经理必须承诺无在建工程,或者虽有在建工程,但合
同约定范围内的全部施工任务已临近竣工阶段,并已经向原发包人提出竣工验收申请,原发
包人同意其参加其他工程项目的投标;
3.7供应商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原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
委托书,同时提供2025年02月01日以来任意1个月人社部门出具的由供应商缴纳的社保证
明;
3.8、根据苏建招办[2022]2号的规定,供应商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建筑业企
业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在“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动态监管结
果处于合格状态(提供承诺书)。
3.9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① 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② 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③ 同时在其他企业担任法定代表人;
④ 在市场监督部门登记为个体工商户;
除以上四种情形外,其他情形不视为同时在两个或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执业。
4、拒绝符合下述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4.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
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4.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
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4.3供应商磋商截止时间之前,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
失信执行人、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被“中国政
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本项目 不 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 、 招 标 文 件 的 获 取
获取时间: 2025-09-03 08:30到2025-09-09 1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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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程姣
电话:010-536059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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