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 2025年高架道路噪音治理工程 已由苏州市相城区数据局 以 相数据投初[2025]37号(项目代码:2507-320507-89-01-295356 ) 批准建设,施工图设计已由苏州市相城区数据局以相交建许字〔2025〕00006号批准,项目业主 为苏州市相城区公路事业发展中心(集中建设实施单位:苏州通恒市政公用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财政,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 苏州通恒市政公用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概况
项目位于相城区内,对G312、G524、S228三条高架道路增设声屏障,总长约2962米,同步对老旧声屏障进行整治。
(2)计划工期:3个月 (具体开工时间按发包人通知),缺陷责任期为24个月。
(3)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本次施工招标设1个标段,即 2025-GJZYZL标段。招标内容为 2025年高架道路噪音治理工程, 施工图范围内的声屏障等相关工程的施工以及为实施以上工程所必需的临时工程施工以及缺陷修复。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次招标项目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要求如下:
(1)资质要求:①投标人(若以联合体形式投标,指联合体各方)必须是独立法人,持有效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及基本账户信息已成功备案[在《表1 企业信息基本表》中显示];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或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公路安全设施分项二级或以上资质,具有省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②具有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公路安全设施分项一级资质的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的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2)业绩要求:投标人(若以联合体形式投标,指联合体牵头人)自2020年01月01日至今完成过单项合同金额400万元及以上的声屏障施工项目(注:声屏障施工项目指单独的声屏障施工项目或工程内容中包含声屏障部分合同金额400万元及以上的项目,业绩以信息系统备案的内容为准);
(3)信誉要求:本项目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日当天,投标人(若以联合体形式投标,指联合体各方):①投标人在最近一次公布的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的从业单位信用等级(施工类)评价中被评定为 C 级或以上级别(含暂定级);②投标人未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③投标人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24号)和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江苏省交通运输厅、江苏省水利厅文件(苏建建管【2016】707号)等国家及省市相关法律法规有关禁止拖欠农民工工资的要求,未因拖欠农民工工资被相关部门公布为限制市场准入的投标人(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日当天未经解禁)。
注:联合体各方的信用档案均作为评审的重要依据,且联合体的信用等级按联合体各方中信用等级最低的单位确定。
(4)项目经理、项目总工要求(若以联合体形式投标,指联合体牵头人拟投入的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①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具有公路工程或机电安装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等级)注册建造师资格;②具有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的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有省级或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证)或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证) 或《公路水运工程施工单位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证);具有公路安全设施分项二级或以上资质的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有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证) 或《公路水运工程施工单位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证);③项目经理自2020年01月01日至今担任过单项合同金额400万元及以上的声屏障施工项目的项目经理或项目副经理或项目总工(注:声屏障施工项目指单独的声屏障施工项目或工程内容中包含声屏障部分合同金额400万元及以上的项目,业绩以信息系统备案的内容为准);④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总工应具有工程师或以上技术职称;⑤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项目总工无在岗项目(提供“拟投入项目经理、项目总工任职承诺书”的视为无在岗项目);
(5)其他要求:①拟投入本标段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不少于1名(若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以投入的专职安全员总数算),具有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的投标人,拟投入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具有省级(或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证)或省级或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证)或《公路水运工程施工单位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证);有公路安全设施分项二级或以上资质的投标人,拟投入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具有省级或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证)或《公路水运工程施工单位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证);
②投标人拟投入的项目经理、项目总工、专职安全员为本单位自有职工,须提供不少于三个月(指2025年05月~2025年07月)在本单位连续缴纳社保的缴费证明[缴费证明内容需含缴费起止时间、缴费单位、缴费人员姓名并由社保机构加盖缴费证明专用章,社保机构官网上打印件与线下的盖章件具有同等效力,缴费单位与投标人名称一致(投标人的无独立法人资格的分公司或下属机构视为与投标人名称一致),投标人应主动提交有效的查询途径供评标委员会核实];③落实面向中小企业政府采购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按照《江苏省招标投标条例》(2023年1月12日修订)、《苏州市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实施意见》(苏财购〔2022〕16号)、《关于落实政府采购工程预留份额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有关事项的通知》(苏财购【2025】65号)等相关规定,本标段由中小企业承担的工作量应不少于本标段总工作量的30%(即投标人未以联合体投标,则投标人应为中小企业;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联合体中中小企业承担的工作量应不少于本标段总工作量的30%)。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中中小企业承担的工作量应不少于本标段总工作量的30%,且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得超过2家,除上述要求还应满足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规定。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组成联合体的中小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之间不得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4. 招标文件的获取截止时间为:2025年09月24日09时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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