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资金;
1.5 项目内容、数量、限价或预算:
|
序号 |
采购内容 |
计划处置数量(单位:吨) |
单价限价(单位:元,人民币) |
总价限价(单位:元,人民币) |
|
1 |
废弃航空丝织物海棉类 |
120 |
873.79 |
104854.80 |
|
2 |
废弃航空复合纤维材料类 |
30 |
970.87 |
29126.10 |
|
3 |
废弃航空橡胶类 |
20 |
873.79 |
17475.80 |
|
4 |
废弃航空座椅架/扶手/小桌板/塑料类(含部分合金) |
44 |
679.61 |
29902.84 |
|
5 |
废弃木质包装箱/垫料类 |
5 |
291.26 |
1456.30 |
|
6 |
废弃电池(不含铅/镍/铬等重金属) |
1 |
970.87 |
970.87 |
|
合计 |
220 |
/ |
183786.71 |
1.6 服务地点及服务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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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服务内容 |
服务地点 |
服务时间 |
|
1 |
普通工业废弃物处理 |
辽宁省沈阳市浑南区机场路28-1号南航沈阳基地 |
24个月 |
1.7 合同期限:2026年1月11日-2028年1月10日。
1.8 本项目只接受在中国南方航空采购招标网或采购人于本文件中指定的网站下载本询比文件的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
1.9本项目提供的产品/服务/工程应符合中国现行各项安全管理相关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和管理规范等规定及要求。本项目鼓励使用低碳、新能源、节能、环保产品。
2、供应商资格要求
参加本项目报价的供应商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2.1 供应商必须是具有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负责人)证书。如分公司参加本次询比采购,须取得总公司的授权。(注意:须提供分公司、总公司有效的营业执照扫描件或事业单位法人(负责人)证书、分公司自身满足以上要求的证明材料以及总公司针对本项目的授权文件;授权文件请按照响应文件格式五要求填写。如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及港澳台地区注册的供应商,则须提供合法有效的所属国/地区(含港澳台)的公司商事登记证明或证书扫描件及中文译本,并应附有供应商或其负责人的签章(境外及港澳台地区供应商所提供的任何书面文件均应符合此项要求,下同)。
2.2 分支机构(分公司)以自己名义参加本次询比采购的,不得使用法人(总公司)的资质与业绩。
2.3 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以及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实体,应当主动回避,不得参加本次询比采购。分支机构(分公司)与法人(总公司)、同一法人(总公司)下设的多家分支机构(分公司)不得同时参加本次询比项目。
2.4 供应商在经营活动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注意:须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此项完整内容截图或报告)或“严重失信”(注意:须提供信用中国网站中此项完整内容截图或报告)”,或者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前已被移除出黑名单或失信名单。(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仅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或信用中国网站显示信息为准进行形式审查并作为认定依据,其他网站或文件不作为认定依据。)以上两项证明材料可一并提供或择一提供。如择一提供,视为供应商承诺均不在两项名单中;任何时候,如经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查询发现供应商在任一名单内的,视为供应商提供虚假材料。境外企业、港澳台地区企业及国内事业单位无需提供本款规定的材料。
2.5 被列入“限制交易供应商名单”且仍在限制期内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不得参与本次询比采购。
2.6 被列入“禁止交易企业名单”的企业,不得参与本次询比采购。
2.7 供应商须能开具符合国家规定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意:提供2024年1月1日至报价截止日开具过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扫描件1份以及“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检验平台”上该发票的检验截图。)
3、询比文件的获取
3.1 获取询比文件时间:2025年9月3日8时30分至2025年9月5日17时00分;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方婷
电话:010-53341173
手机:13011091135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fangting@zbytb.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