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竞争性磋商内容:
2.1采购内容:陇南机场飞行区保障能力提升项目民航专业工程施工安防、气象工程施工,包括但不限于:
(1)安防工程施工:本工程扩建机坪设置视频监控系统,共安装室外高清球型摄像机2台、室外枪型摄像机4台、并安装室外控制箱3台、交换机3台,采集数据汇入航站楼安防室;在航站楼安防室安装交换机1台、磁盘阵列1个。
(2)气象工程施工:搬迁现常规气象观测场至跑道北侧,距跑道中线124米、东端入口内撤约250米处,电源引接自东航向台机房,敷设电缆长660米、通信线缆640米,并在东航向台机房新建气象UPS1台。具体内容及要求详见磋商文件第四章技术标准要求。
2.2工期:共10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5年9月22日,计划竣工日期:2025年12月30日。备注:实际开工日期以监理人发出的符合法律规定的开工通知中载明的开工日期为准。现场应根据项目实施进度合理安排施工人员,及时开展并完成各项工作。
2.3服务地点:陇南成县机场
2.4项目预算金额:118.72万元
2.5资金来源:/
2.6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一个标段。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正式注册并具有有效独立法人资格的法人或其他组织,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民航空管工程及机场弱电系统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含)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供应商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注册在本单位的国家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民航机场工程专业)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若有其他在建工程,须符合《民航局机场司关于进一步明确注册建造师担任施工项目负责人有关意见的通知》的要求。项目组所有人员要求为本单位在职人员(须提供近半年连续3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
3.3供应商须提供近三年(2022年至2024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若成立不足三年的须提供自成立以来经审计的财务报告,若成立不足一年的须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4供应商须提供近一年任意连续三个月的企业纳税证明,成立不足三个月的须提供自成立以来的企业纳税证明。
3.5本次采购不接受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单位及个人(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拟投项目负责人)参与磋商,供应商须提供以下查询结果截图:(1)“信用中国”网站“专项查询——失信被执行人”磋商登记截止日后的单位、法定代表人、拟投项目负责人的查询信息(以磋商登记截止日后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为准)。(2)“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供应商单位信息)的查询结果截图(以磋商登记截止日后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查询结果为准)。
3.6本次磋商不接受被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监督管理机关、相关行业主管部门限制交易的单位响应。供应商须在响应文件中提供按磋商文件约定格式编制的未被限制交易承诺书,若有虚假承诺行为,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对失信被执行人或限制交易单位参与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由磋商小组取消其响应资格。
3.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响应。
3.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供应商响应。
4.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时间:
4.1 时间:2025年9月2日至 2025 年9月8日,上午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00分至17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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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思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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