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阜宁县生态空间管控区域评估优化调整方案项目采购公告 - 采购与招标网权威发布
首页 > 招标信息 > 阜宁县生态空间管控区域评估优化调整方案项目采购公告
阜宁县生态空间管控区域评估优化调整方案项目采购公告
日期:2025-09-02 收藏项目
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JSZC-********-YCCZ-G2025-0017 项目名称###县生态空间管控区域评估优化调整方案项目 预算金额:5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50万元 采购需求: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生态文明建设战略部署,强化国土空间用途管制,维护区域****局,根据《江苏省自然资源厅 江苏省生态环境厅 ****局关于印发生态空间管控区域评估工作方案和技术方案的函》(苏自然资函〔2025〕196号),全面梳###县现行生态空间管控区域划定、实施和监督管理情况,摸清基础数据准确性和划定范围合理性,分析存在的矛盾冲突情况及原因,结合资源环境承载能力识别重要生态空间,明确评估结论,编制形成评估报告。确需优化的,按照“面积总体稳定、功能更****局合理优化”的原则编制形成优化方案。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后60日历天内完成规定工作内容。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2.上一年度(2024年)的财务状况报告(财务报告至少应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距投标截止之日止,成立不满一年的供应商无需提供);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4.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及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供应商依法享受缓缴、免缴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证明材料。);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在“****网站查询,无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信用记录。(响应文件中无需提供证明材料);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只接受中小微企业投标(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响应文件中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并加盖公章。 特别说明:供应商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要求提供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即不属于中小企业参与本项目投标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请各供应商予以关注。(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投标人需同时具有主管部门颁发的土地规划乙级及以上资质证书和土地整理一级资质证书(注:根据《 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国土空间规划编制资质有关问题的函》(自然资办函〔2022〕2375号)文件,投标人土地规划资质证书有效期过期未予办理的,视为资质有效)。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方婷
电话:010-53341173
手机:13011091135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fangting@zbytb.com

请注册或升级为及以上会员,查看招投标方式
来源:项目来源
会员登录

商务vip 6800/年 更多优惠

客服电话:010-88938205

  • 发布公告:发布专线--135 2255 3979
  • 找回密码:找回专线--135 2255 6159
联系客服

客服电话:13011091135

招投标项目咨询:微信扫码,咨询方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