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宁波市水务环境集团2025年瓶装水瓶坯、瓶盖采购项目(重发),招标人为 宁波市水务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项目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瓶装水瓶坯、瓶盖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为非依法必招项目。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序号 |
货物名称 |
数量及技术参数 |
综合单价最高限价 (人民币:元) |
|
1 |
瓶坯(380ml) |
详见第四章招标要求 |
详见第四章招标要求 |
|
2 |
瓶坯(550ml) |
||
|
3 |
瓶盖 |
||
|
总价最高限价(元) |
1858200 |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且具备承担招标项目能力,具有法人资格的制造商。
3.2特定资格要求:
3.2.1投标人具有省级及以上市场监督管理局颁发的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产品名称包括聚对苯二甲酸乙二醇酯(PET)瓶坯)(投标文件提供许可证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3.2.2投标人具有2024年1月1日以来(以检测报告出具的时间为准)投标产品(瓶坯)通过CMA计量认证的检测机构出具的合格的产品检验(检测)报告,检验(检测)报告中有关检验项目结果【检测检验依据BB/T 0060-2012《包装容器聚对苯二甲酸乙二醇酯(PET)瓶坯》、GB 4806.7-202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接触用塑料材料及制品》】应为“合格(符合)”,否则检验(检测)报告无效(投标文件提供检验(检测)报告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3.2.3瓶盖制造商的资格要求:
(1)若投标人为瓶盖制造商的,应在合同签订前,提供3.2.3(3)要求的资料给实际需求人,否则实际需求人有权取消中标资格。
(2)若投标人不为瓶盖制造商的,本项目允许投标人外购瓶盖,投标人应在合同签订前,提供3.2.3(3)要求的资料及瓶盖外购协议给实际需求人,否则实际需求人有权取消中标资格。
(3)瓶盖制造商要求提供的资料:
1)省级及以上市场监督管理局颁发的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产品名称包括瓶盖);
2)2024年1月1日以来(以检测报告出具的时间为准)投标产品(瓶盖)通过CMA计量认证的检测机构出具的合格的产品检验(检测)报告,检验(检测)报告中有关检验项目结果【检测检验依据GB/T 17876-2010《包装容器 塑料防盗瓶盖》、GB 4806.7-202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接触用塑料材料及制品》】应为“合格(符合)”。
3.3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4 其他要求:/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9月3日至2025年9月7日23时59分(北京时间,下同)下载招标文件。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陈思颖
电话:010-82656698
手机:1580167999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csy@zbytb.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