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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苏省分行智能外呼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日期:2025-09-02 收藏项目
一、项目名称: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苏省分行智能外呼采购项目

二、招标编号:

JD066025S

三、项目情况:

(一)采购内容: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苏省分行传统智能外呼服务、智能接入外呼服务、智能协呼机器人服务。具体内容详见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第四部分采购需求说明书。

标包划分:本项目分为三个标段,投标人可对一个或多个标段进行响应,同一投标人可中标一个或多个标段,标段划分如下:

标段一:传统智能外呼服务;标段二:智能接入外呼服务;标段三:智能协呼机器人服务。

授予合同的供应商数量:每标段1名

服务时间:

标段一和标段二:合同签订后3个月内完成项目交付并经采购人验收合格。自采购人验收合格并正式投产后,提供一年的服务。

标段三:合同签订后3个月内完成项目交付并经采购人验收合格。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资金:企业自筹并已落实

(二)采购流程:

本项目采购流程由资格后审、磋商及评审两个阶段组成。

1.采用公开方式邀请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与本项目竞争性磋商。

2.供应商须按要求在采购代理机构处完成线上报名,并下载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各供应商须按照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的要求,递交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

第一阶段:资格后审:

1.由磋商小组对已购买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并按规定时间递交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供应商进行资格审查。所有领取了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并提交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且资格审查合格的供应商进入磋商及评审。

第二阶段:磋商及评审:

供应商须按规定参加磋商流程。磋商内容包括且不限于商务部分、技术方案部分、服务部分、价格部分等。

采购人将根据最终评审结果,确定1名拟授予合同的供应商。如采购人今后政策发生变化或客观实际情况发生变化,采购人有权利单方面中止与供应商的合同。

四、合格供应商的基本资质要求(须同时满足):

(一)供应商资质要求如下:

1.供应商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遵守中国有关法律、法规。

2.供应商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制度(须提供2024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表(至少包括经第三方审计的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须体现经审计)或其基本账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资信证明须近3个月内开具,除开具银行明确表示复印无效的,银行资信证明可以是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新设企业可提供当年验资报告的复印件)。

3.供应商自2022年1月1日至本项目采购公告发布之日(以合同签署时间为准)须至少具有1个金融业智能外呼类案例(提供合同复印件及对应合同的任意一张发票复印件并加盖公司公章,同时提供发票在“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网站查询发票内容的截图,合同复印件必须至少包含清晰的双方印章、项目名称、合同主要内容、签订时间等合同信息,缺少以上任何一项视同合同无效)。

4.供应商可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提供声明函或相关证明材料,若为免税行业须提供官方证明材料并加盖公司公章)。

5.供应商须提供有效的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授权书(提供法定代表人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公司公章,其中投标人授权代表须是本单位正式员工,提供授权代表劳动合同复印件以及近半年内任三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如投标人为其员工缴纳社保,社保缴纳凭证上须有投标人的单位名称,如投标人委托第三方为其员工缴纳社保,投标人须同时提供委托第三方的代缴协议和第三方为其人员缴纳社保的凭证。若投标文件中签字之处均为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本人签署,则可不提供本授权书)。

(二)其他必须满足的要求:

1.供应商须在法律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不得直接或间接地与采购人或其附属机构有任何关联。

2.……

3.联合体: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4.项目分包:未经采购人允许,供应商不得将本项目采购内容以任何方式进行分包。

5.供应商不得将本项目采购内容以任何方式进行转包。

6.截至竞争性磋商公告发布之日(含)止,供应商未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7.供应商近3年(2022年1月1日至竞争性磋商公告发布之日(含))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或涉及环境保护、劳动用工、消费者权益保护等方面的重大违法违规行为。重大违法违规,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人民币200万元以上(含)的罚款等行政处罚。

8.截至递交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日(含),供应商未处于中国银行供应商不良行为禁止准入处罚期内。

9.供应商须保证:采购人在其本国使用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或服务时,不存在任何已知的不合法的情形,也不存在任何已知的与第三方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相关的侵权行为。如果有任何因采购人使用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或服务而提起的侵权指控,供应商须依法承担全部责任。

10.存在关联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

关联关系企业包含以下情况:

(1)与本企业单位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为同一人的其他企业;

(2)与本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企业。

供应商应向采购人如实披露与本单位存在关联关系的其他企业。采购人有权取消关联关系企业参与该项目的资格或重新组织采购。

11.供应商之间不得相互串通报价,不得排挤其他供应商的公平竞争,损害采购人或者其他供应商的合法权益。

12.供应商提供的全部材料必须真实有效,供应商如提供虚假材料或存在弄虚作假行为,其应答将被拒绝,采购人有权将其列入中国银行供应商不良行为名单。

13.供应商应未受到联合国、中国或其他采购人认为需适用的制裁发布主体的制裁,也未被前述制裁对象拥有或实际控制。

五、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的领取:

时间:2025年9月2日至2025年9月9日17:30时(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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