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采购项目名称:山西路桥第九工程有限公司(S5901高速公路迎宾收费站工程施工项目部)保通保畅服务竞争谈判采购
1.2采购人:山西路桥第九工程有限公司
1.3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采购范围:具体报价、采购范围及所应达到具体要求,以本谈判文件中相应规定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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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包 |
服务项目 |
服务内容 |
税率 |
最高含税限价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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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
保通、保畅服务 |
迎宾收费站起点南环高速K3+615到终点K4+580以及A、B、C、D、E匝道的保通、保畅服务主要包括施工路段现场巡查服务、防洪、道路指引、保证道路畅通、处理施工突发事件以及甲方要求的相关工作等 |
6% |
295042.52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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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服务期:签合同订后根据施工情况确定服务期限。
2.3服务地点:采购人自定地点。
2.4质量要求:符合采购人各项质量要求。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应依法设立且满足如下要求:
(1)资质要求:本次采购要求供应商应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和一般纳税人资格,并在人员、设备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
(2)财务要求:提供上一年度(2024年)财务审计报告。
(3)业绩要求:近3年(2022年9月1日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之日)从事过1项同类项目业绩(证明材料以合同协议书及对应金额的发票为准(发票金额小于合同额的,若为阶段性成果,应至少提供两个日期的发票;其他情形,应提供采购方出具的履约完成证明))。
(4)信誉要求:供应商在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中未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及项目负责人近三年内(2022年9月1日至今)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无行贿犯罪记录;供应商未处于被责令停业,响应资格未被取消,财产未被接管、冻结,未处于破产状态;供应商近三年未因发生过骗取成交和严重违约、违纪违法、质量事故及重大合同纠纷被行业主管单位或山西交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或山西路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明确禁止参与投标并且目前正处于处罚期内。
(5)承担本项目的主要人员要求:项目负责人1名,须提供可体现项目负责人为供应商在册员工的社保证明,以近一个月内供应商登录社保局网站下载的社保证明材料为准(若当年无缴纳记录则至少缴至上一年12月)。
(6)其他要求:/。
3.2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具有投资参股关系或主要负责人(董事、监事、总经理、副总经理和财务负责人等)相互兼职的关联单位,同时参与了本项目同一标包的响应。
(4)其他:/。
3.3供应商对其递交的响应文件的真实性负责,供应商有弄虚作假行为的其响应文件将被否决;供应商弄虚作假骗取成交的,成交无效,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4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3.5本项目每个供应商最多可对(1)个标包响应;每个供应商允许成为1个标包的成交供应商。
4采购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供应商,请于2025-09-02至2025-09-05下载采购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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