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人:中国电力国际发展有限公司
项目资金来源:已落实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招标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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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主要技术指标 |
招标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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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D15-10中电绿能海南公司2025-2028年度飞灰稳定化物运输服务(36个月) |
预计飞灰稳定化物产生量情况如下:飞灰稳定化物产生重量预估约45000吨/年,三年期飞灰稳定化物产生重量预估约135000吨/三年。 1、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中电国际新能源海南有限公司一期、二期、三期飞灰稳定化物运输至琼海市长坡镇飞灰填埋场、海口市龙华区龙泉镇母轰山飞灰填埋场,如飞灰填埋场地点发生改变,按照甲方出厂地磅计量的运输量乘以单价结算。投标人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负责将招标人养护合格的飞灰稳定化物运输至飞灰填埋区进行永久填埋。负责制定飞灰稳定化物运输、养护处理方案、计划及应急预案;负责飞灰稳定化物运输、养护的生产数据填报和资料建档;负责处理服务过程中因投标人原因产生的任何与飞灰稳定化物相关的污水,包括浸出液、淋溶液、混有飞灰稳定化物雨水等;负责按时填写、审核、报送、归档危险废物转移联单;负责整个工作界面范围内的场地及车辆、机械设备清扫保洁;负责飞灰稳定化物运输全过程中妥善运输;负责提供符合相应资质要求的飞灰稳定化物运输车辆等机械设备及其所需燃油和保养、检修、检验等服务,并向相关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登记报备;负责极端天气情况的应急方案的实施;2、飞灰稳定化物运输服务分为两个地址进行运输: (2)运输服务经地磅过磅后转运至海口市龙华区龙泉镇母轰山飞灰填埋场,运输距离约55公里。 备注:受限于设备运行情况,飞灰量仅供参考,招标人不对飞灰产生量做任何承诺。 详见招标文件技术规范要求部分。 二、工期要求 |
500 |
注:以上为参考参数和数量,具体参数、数量及招标范围以招标文件为准
3.投标人资格
3.1基本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资格。
2.投标人经营状况良好,具有良好的资信和信用(以“信用中国”网站网站查询为准,没有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没有处于会导致中标后影响合同履行的被责令停产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等(请投标人自行查询相关网站,并将查询情况截图附投标文件内)。
3.投标人应具有与招标标的相同或相近项目的履约能力和相应资质要求;具有履行合同需具备的专业技术、资金、设备设施、人员组织、管理能力、业绩经验等。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在同一标段投标;对于同一项目中的有相互制约(例如监理和被监理)关系的标段,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也不得在同一项目的相应标段投标。5.投标人近36个月内(含,自投标截止日起往前推算)不存在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及因自身的责任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情形。
6.投标人在国家电力投资集团公司或中国电力国际发展有限公司或项目单位没有处置期内的供应商不良行为记录,未被列入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供应商涉案“黑名单”。
7.不接受联合体投标(除在专项资格条件中明示外)。
3.2专项资格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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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名称 |
专项资格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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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D15-10中电绿能海南公司2025-2028年度飞灰稳定化物运输服务(36个月) |
1.资质要求:投标人应具有道路运输管理部门颁发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2.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五年内(自投标截止日起往前推算,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应完成至少1个一般固体废物运输或飞灰稳定化物运输的合同业绩;提供相关合同业绩的复印件(合同封面及首页、工程范围和工期内容页,合同签字盖章页和表征主要技术参数及供货范围页以及相关完工证明材料(如业主证明、验收报告、结算证明等任意之一均可)等),以证明投标人满足招标业绩要求。 3.投标人近36个月内不存在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责任事故,且近18个月内在国家电力投资集团公司系统内单位未发生人身死亡事故。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
2025年9月2日至2025年9月8日23时59分(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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