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博州分行本部员工食堂食材供应商新增项目招标人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分行,招标项目资金来自自筹资金,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拟新增博州分行本部员工食堂食材供应项目供应商,主要用途是博州分行在职本部员工食堂食材供应,业务应用场景为解决员工食堂食材供应。
2.2招标范围:博州分行本部员工食堂(详见招标文件)
2.3供货期:两年
2.4服务地点: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分行
2.5预估金额:163.06万元/2年(具体以实际结算为准)
2.6 后续实施规则:招标人会根据采购频次按日过按周对各中标单位通过比价的方式进行综合对比后采购,投标人中标后比价需填报原价、中标折扣(投标时的折扣,不得修改)及折扣后价格,原则上应选择综合成本(货物+运费等综合成本)报价最低的入围供应商为供货单位。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具备国家认可经营资格的其他组织(提供营业执照或其他组织登记证书的复印件或扫描件加盖公章)。
3.2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
3.3投标人在最近三年内(2022年1月1日至今,以法院判决书落款日期为准)的经营活动中没有行贿犯罪、串通投标犯罪等重大违法记录(需要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行贿犯罪、串通投标犯罪等重大违法查询记录,下载网站截图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在“信用中国”无失信惩戒等情况(下载网站截图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查询时间: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开标当日)。
3.4投标人须承诺:在最近三年内(2022年01月01日至今)与中国工商银行的项目合作过程中,没有出现重大合同违约、泄露商业秘密或技术秘密等事件,并且未被列入《中国工商银行不良行为供应商禁入名单管理办法》的禁入名单(需提供承诺函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3.5投标人须承诺:如在本次公开招标中入围/中标,在入围/中标期间不得拒绝接受本项目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分行或辖内分行订单/合同,不得接受订单/合同后采取各种方式拒绝履约;否则,中国工商银行有权将其列入《中国工商银行不良行为供应商禁入名单管理办法》的禁入名单中,取消入围资格,并作出相应处理(需提供承诺函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3.6投标人须承诺:可以开具供招标人抵扣的增值税专用发票(需提供承诺函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3.7其他说明: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项目投标或者未划分项目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上述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8投标人不存在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不得参与投标的情形(需提供承诺函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3.9本项目禁止转包或违法分包(需提供承诺函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3.10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需提供承诺函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时间:2025年08月15日至2025年08月19日,每天上午10:00至14:00,下午15:00至19:00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张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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