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2025年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污染物总量减排工作服务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
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13.8万元,招标人为淮安市生态环境局经济技术开发区
分局。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他。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一)项目编号:HARC-磋商-20250806(二)项目名称:2025年淮安经济技术
开发区污染物总量减排工作服务项目(三)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四)预算金额:13.8
万元(五)最高限价:13.8万元(六)采购需求:2025年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污染物总量
减排工作服务,具体详见磋商文件第五章项目采购需求。(七)合同履行期限:在生态环
境部规定时间内完成清单编制任务,并将相关结果上报生态环境部,若时间节点要求发生变
化,以最新要求为准。(八)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竞争性磋商。(九)本项目
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2025年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污染物总量减排工作服务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2025年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污染物总量减排工作服务项目: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按照以下第3种方式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要求:
1.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2.本项目通过以下第()种方式预留部分采购份额采购中小企业服务:
(1)本项目要求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
其中小微企业所占比例应为%(两项比例均应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
(2)本项目要求供应商进行合同分包,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其中
小微企业所占比例应为%(两项比例均应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
3.本项目为非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对小微企业报价给予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
审,具体详见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第34.1项。
注: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
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享受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政策。(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四)拒绝下述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
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
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3.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
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5-09-03 08:30到2025-09-05 17:30
文件材料费:人民币400元/份(售后不退)。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5-09-12 14:30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张培
电话:010-53658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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