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名称:芜湖市分公司物流业务分公司宣传片拍摄制作服务采购
2、项目编号:BJJZ
3、项目地点:安徽省芜湖市
4、项目单位: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芜湖市分公司
5、项目概况:因业务发展需要,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芜湖市分公司拟选取合格供应商拍摄制作芜湖邮政物流智能仓储宣传片,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6、资金来源:自筹
7、项目类别:服务类
8、包别划分:不分包
9、服务期限:合同签订后一个月
10、项目预算:19.1万元(包括宣传片的前期策划、拍摄、后期制作及全过程相关费用)。
二、供应商资格
1、供应商必须遵守国家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具有良好的信誉和诚实的商业道德;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供应商,被中国政府采购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被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列入黑名单且在有效期内的供应商,均无资格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2、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不允许转包、分包。
4、投标人承诺参与本项目时未与他人围标串标,如被查实存在围标串标,自愿接受取消芜湖邮政所有招标采购项目投标资格等所有处罚。
5、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港澳台除外)依法注册的、可开具增值税发票、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有能力和资质为本项目提供服务的各种所有制形式的经营主体。必须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本项目要求的服务。
6、供应商参与安徽邮政及下属机构招标采购项目中无以下记录:因自身原因未经采购人允可放弃采购项目中标(成交)的、因自身原因违约或中止合同的(需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承诺书,由采购人审核。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
三、报名时间:2025年9月2日上午09:00至2025年9月9日下午1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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