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工程名称:合作市城市基础设施维修及病害防治工程
2.建设内容:铺设污水管道4596.1米,雨水管6390.8米,混凝土排水渠308米,路面恢复57891.42平方米,人行道恢复4300平方米及配套附属设施。
第一标段:大修厂(室外管网及配套附属设施)
第二标段:担水巷(室外管网及配套附属设施)
第三标段:乳品厂南侧(室外管网及配套附属设施)
第四标段:市政府北侧(室外管网及配套附属设施)
第五标段:武装部(室外管网及配套附属设施)
第六标段:西山片区(室外管网及配套附属设施)
第七标段:州质监局桥头(室外管网及配套附属设施)
第八标段:市政设施(市政路灯、人行道维修、汽车站临时停车场、路口信号灯、城区雨污水管网疏通、标识标线);社区基础设施维修(当周街道、伊合昂街道、通钦街道、坚木克尔街道)
3.招标范围:施工图设计的全部内容(详见设计施工图)。
4.工程质量:要求达到国家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5.施工地点:合作市城区。
6.计划工期:180日历天(冬休期除外)
计划开工日期:2025年 10 月 24 日
计划竣工日期:2026年 08 月 20 日
7.资金来源:一般债券资金及其他资金。
8.标段划分:本项目施工划分为八个标段。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第一标段:本项目投标人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三级及以上的施工企业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派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资格证书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B证及以上,技术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安全生产负责人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C3证及以上。其他拟投入本项目主要人员具有相应资格证书。
第二标段:本项目投标人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三级及以上的施工企业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派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资格证书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B证及以上,技术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安全生产负责人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C3证及以上。其他拟投入本项目主要人员具有相应资格证书。
第三标段:本项目投标人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同时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三级及以上和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的施工企业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派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资格证书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B证及以上,技术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安全生产负责人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C3证及以上。其他拟投入本项目主要人员具有相应资格证书。
第四标段:本项目投标人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同时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三级及以上和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的施工企业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派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资格证书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B证及以上,技术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安全生产负责人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C3证及以上。其他拟投入本项目主要人员具有相应资格证书。
第五标段:本项目投标人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同时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三级及以上和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的施工企业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派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资格证书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B证及以上,技术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安全生产负责人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C3证及以上。其他拟投入本项目主要人员具有相应资格证书。
第六标段:本项目投标人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同时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三级及以上和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的施工企业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派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资格证书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B证及以上,技术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安全生产负责人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C3证及以上。其他拟投入本项目主要人员具有相应资格证书。
第七标段:本项目投标人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同时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三级及以上和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的施工企业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派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资格证书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B证及以上,技术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安全生产负责人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C3证及以上。其他拟投入本项目主要人员具有相应资格证书。
第八标段:本项目投标人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三级及以上的施工企业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派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资格证书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B证及以上,技术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安全生产负责人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C3证及以上。其他拟投入本项目主要人员具有相应资格证书。
2.根据甘建建[2015]436文件第十四条规定,工程投标活动的授权委托代理人应当为本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根据甘建建(2020)66号文件,项目机构组成人员: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量员、机械员、材料员、资料员、安全员(由持安全考核证C3证及以上人员担任)均要求具有合格的岗位资格证书,项目管理机构组成人员均为本单位在职人员。
3.投标人请依据招标文件要求在建筑市场监管系统上报工程项目投标信息和项目管理机构人员信息,将系统生成的《工程投标项目管理机构人员信息表》编入投标文件并对其真实性负责。按招标文件规定格式填写的《施工现场管理机构人员配备表》信息须与《工程投标项目管理机构人员信息表》一致。
4.依据《甘肃省社会信用条例》第三十五条,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信息或已修复失信信息名单,信用信息将在评标时由评标委员会查询和使用。
三、本次资格预审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甘建建[2015]436号文件。
五、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时间: 2025 年 9 月 2 日 18 时 00 分 —— 2025 年 9 月 7 日 18 时 00 分(北京时间,节假日不休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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